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九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公布
发布日期:2018-11-29
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11月29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九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九批信访件共计9件。截至11月29日,已办结8件,现予以公开。其中,属实8件,不属实0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7家。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举报地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370000201811190005 | 烟台莱州市柞村镇黄山后村南侧,夏邱镇蒋家村东侧、新温村北侧。多家石子粉碎厂,夜间生产,噪声、粉尘污染严重。本次督查反映后,问题复发。 | 烟台市 | 大气,噪音 | 11月19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柞村镇政府、夏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柞村镇黄山后村南侧、夏邱镇新温村北侧无石子粉碎厂。夏邱镇燕窝蒋家村南侧和东侧各有一家石子粉碎厂,分别是滕某某石子厂和莱州市某刚石子厂。 1.滕某某石子厂位于莱州市夏邱镇燕窝蒋家村南200米路东,2017年12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石子加工,无环保手续。 2.莱州市某刚石子厂位于莱州市夏邱镇燕窝蒋家村东侧500米,2017年12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石子加工,无环保手续。 以上两家石子厂属于“散乱污”。2018年11月1日夏邱镇政府对这两家石子厂进行了清理取缔。本次督查以来未收到过反映两家石子厂的相关举报。 现场检查时,以上两家石子厂正在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清运,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动力电已切断。 | 属实 | 莱州市政府责成夏邱镇政府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对以上两家石子厂的取缔工作。 | 无 |
2 | D370000201811190016 | 烟台市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留衣庄村西面莱阳市源发生化制品厂,村北面凤凰路烟台新利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不合格排到下水道散发刺鼻气味。该厂因督察组入驻已停产。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多次未解决,要求搬迁。 | 烟台市 | 水,大气 | 11月20日,莱阳市组织环保局、城厢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案件与编号X370000201811050006、X370000201811150061内容基本一致。投诉反映的3家软骨素生产企业分别是:烟台新利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厂、莱阳市源发生化制品厂,3家企业手续齐全。该行业的主要工艺为:原料、蒸煮、沉淀、过滤、干燥、化验、包装。 1.关于投诉中反映“污水处理不合格排到下水道散发刺鼻气味”问题。2017年2月以来,3家软骨素企业都按照《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涉水企业实施停产整改的批复》文件要求,分别投资约200万元完成了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并通过了第三方及专家的评估。企业在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城市污水管网是封闭的),然后进入莱阳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3家软骨素企业于2018年10月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污染物进行了检测,根据检测数据显示,软骨素企业的废水和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在厂区周围仍能闻到一定气味。 2.关于投诉中反映“该厂因督查组入驻已停产”问题。今年以来,三家企业因设备检修、市场等原因均存在停产现象。现场检查时,烟台新利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厂和莱阳市源发生化制品厂均为10月20日停产至今。 3.关于投诉中反映“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多次未解决,要求搬迁”问题。近年来,莱阳市软骨素行业的投诉较多,莱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均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关于“要求搬迁问题”,莱阳市政府目前没有搬迁计划,下一步莱阳市将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软骨素行业的规范管理。 4.去年,为进一步减小气味,莱阳市环保局要求软骨素企业对污水处理池建设密闭设施,对车间蒸煮废气、污水处理池废气进行收集,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并通过了专家组评估和第三方验收。根据第三方的监测数据,软骨素企业的废气都能够达标排放,但是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仍存在一定异味对周边造成影响。 | 属实 | 1.自11月5日起,莱阳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全市软骨素企业进行审查和评估,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环保诊断,并形成书面整改档案,做到一企一档。环保局将按照专家意见,督促软骨素企业抓好全面整改。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11月25日完成诊断,12月中旬全部完成整改。 2.莱阳市政府责成环保局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企业各生产环节的监管。环保部门责令企业安排专门人员巡查各生产环节,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 无 |
3 | D370000201811190019 |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山下村东面的餐具消毒厂、东登村南面的餐具消毒厂,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乱排至厂周边田地里,去年因环保督查暂停营业,现又恢复生产。 | 烟台市 | 水 | 11月19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两家餐具消毒厂分别为邱某某餐具清洗厂和莱州市土山春风餐具消毒服务部。 1.邱某某餐具清洗厂,位于莱州市土山镇山下村内,2010年建成投产,主要从事餐具清洗,无环保手续,主要生产工艺:餐具分类——清洗蒸煮—烘干—包装—成品,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所有生产废水通过渠道排入厂区南墙外约10立方米的浆砌沉淀池内,定期清运。因群众举报于2018年8月被土山镇政府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清洗设备已拆除。 2.莱州市土山春风餐具消毒服务部,位于莱州市土山镇东登村村北,2008年建成投产,主要从事餐具清洗,无环保手续,主要生产工艺:餐具分类—清洗蒸煮—烘干—包装—成品,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所有生产废水经滤网过滤,通过管道排入厂区东墙外约20立方米浆砌沉淀池内,定期清运。因群众举报于2018年8月被土山镇政府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现场有生产迹象。 以上两企业均为“散乱污”。 | 属实 | 土山镇政府已于2018年11月25日完成对以上两家企业的清理取缔。 | 诫勉2人 |
4 | D370000201811190066 | 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吴家村村西头的水泥制品厂,占用耕地,无手续,无环保设备,粉尘及噪声扰民。村南侧山上沙子被盗采,破坏植被和生态环境。张星镇杜西村村西头的养牛场,距离居民区过近,粪便随意堆放异味扰民,污水横流。 | 烟台市 | 水,大气,噪音,生态 | 2018年11月20日,招远市组织国土局、环保局、畜牧局、综合执法局、金岭镇政府、张星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关于金岭镇吴家村村西水泥制品厂问题。举报信中所指的吴家村村西水泥制品厂,名为招远市繁伟水泥制品厂,2013年12月24日注册,主要生产水泥管。该水泥制品厂占地6.5亩,为建设用地,并非耕地,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从吴家村委租赁,租期自2013年5月16日开始,租期30年。经查,该企业主要利用花岗岩粉末,加水和水泥搅拌后,利用挤压设备挤压成水泥管,企业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为“散乱污”。金岭镇环安办于11月6日对其下达了停产通知,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生产迹象,不存在噪音污染,但现场仍有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抑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11月6日-20日期间,该企业共用电0度。目前,企业正在进行产品和原料清运。 2.关于吴家村南侧山上沙子被盗采问题。经现场调查,吴家村南侧山上未发现盗采沙子行为。但在村南进村路东侧南山处有沙堆一处,占地约1.5亩,未采取抑尘措施,沙堆北侧有已洗好的沙子约300方。经核查,该沙堆系2014年冬至2015年春期间吴家村大口井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沙料,并非盗采。已洗好的沙子是2018年11月16日至18日村委安排人员清洗,为该村修建办公场所及道路的工程用沙。现场未发现洗沙设备,无工作人员施工,没有破坏植被和生态环境情况。 3.关于张星镇杜西村养牛场问题。经现场调查,张星镇杜西村西侧有一家养殖户,为该村村民杜某某所有,自1992年开始在此养殖,占地约300平方米,现存养肉牛24头、羊5只,距离杜西村约30米。场区内和场北路边有牛粪堆放,现场有异味。该场所建有污水池但顶棚不防雨,场区外西侧污水渠有外渗情况,无污水横流问题。 | 属实 | 1.关于金岭镇吴家村村西水泥制品厂问题。责成金岭镇政府对该企业进行取缔。目前,已对企业进行断电,正进行设备拆除以及原料和产品清理,两断三清工作预计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 2.关于吴家村南侧山上沙子被盗采问题。金岭镇政府督促吴家村于11月27日前完成沙堆防尘网铺设工作。金岭镇政府将严格按照《招远市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意见》要求,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采砂卖砂行为发生。 3.关于张星镇杜西村养牛场问题。招远市畜牧局责令杜某某于11月27日前,清理场区内外粪污,按照“防雨、防渗、防溢流”的要求,改造污水渠并加盖顶盖,对污水池加盖顶棚。同时,要求该养殖户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场区卫生。 | 通报1人 |
5 | D370000201811190073 | 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海新庄村北侧有一污水渠,水体黑臭,直通入海,异味严重,给周边村民造成很大的困扰;村边上湿地公园施工,堵了污水排放口,导致村北侧水渠中的污水溢出,排入水渠边上100亩左右的大湾中,发黑的污水将大湾中的树木淹死。 | 烟台市 | 大气,海洋 | 11月19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城港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海新庄村北侧有一污水渠,水体黑臭,直通入海,异味严重,给周边村民造成很大的困扰”问题,经查,信访件所反映的水渠实为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利民渠,直通入海,始建于1996年,主要作用为排泄莱海路以南流入的雨水。现场检查时,渠内无积水、无异味。 2.信访件反映的“村边上湿地公园施工,堵了污水排放口”问题,经查,湿地公园地处利民渠入海口处,2017年由市水务局牵头规划实施,至2018年9月份基本完工。当时为方便施工,施工方将泄水入海口封堵。 3.信访件反映的“导致村北侧水渠中的污水溢出,排入水渠边上100亩左右的大湾中,发黑的污水将大湾中的树木淹死”问题,经查,信访件所反映的大湾实为海新庄村北以淡压咸工程,始建于1997年底,存蓄汛期雨水,遏制海水入侵,拦蓄地表水补充地下水源,面积约60亩。因常年干旱,当地村民在该大湾内私自种植白蜡树,占地约30亩,共计8000余棵。2018年5月份汛期提前,5月1日开始连续三天降雨达30多毫米,利民渠内汇集的雨水流经海新庄村北,由于泄水入海口封堵,造成渠道排水受阻积水,雨水流入海新庄村北以淡压咸工程地段。当时街道计划采取措施将水排出,种植户不同意,随后雨水渗入地下,但未造成树木死亡。 现场检查时,利民渠和以淡压咸大湾内无水,未发现大湾内树木被淹死现象。 | 属实 | 莱州市政府责成城港路街道抓紧完成对利民渠疏浚、浆砌工程,疏通泄水入海口。 | 无 |
6 | D370000201811190089 |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北庄村潘某昌胶管厂和潘某坤胶管厂距离居民区过近,全天粉尘、异味及噪声扰民。 | 烟台市 | 大气,噪音 | 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110078内容基本一致。 11月19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件潘某昌胶管厂即莱州市兴华橡胶厂。该企业位于土山镇北庄村西南700米左右,2002年建厂,主要从事橡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 潘某坤胶管厂即莱州市鹰翔橡塑厂。该企业位于莱州市土山镇北庄村东南约100米,2004年建厂,主要从事橡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 以上两家企业2018年5月均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以上两家企业停止生产并进行行政处罚,各罚款25万元) 该案件与D370000201811020092交办件情况类似,已合并问责。 | 属实 | 莱州市环保局对以上两家企业加强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未完善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 无 |
7 | X370000201811190007 | 烟台市海阳市小纪镇上虎头村王某某将养殖粪便污水排入村内的自来水井,污染饮用水源,多次向镇政府反映,一直未解决。 | 烟台市 | 水 | 11月20日,海阳市小纪镇政府、畜牧局联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被举报人王某某为养殖散户,从2007年开始在其住宅闲置房屋内养殖,最大存栏量10头,目前存有母猪1头、小猪5头,养殖粪污均排放到院内达到“三防”要求的化粪池中,待池内满时雇抽粪车抽到自家果园浇地。 1.关于“养殖粪便污水排入村内的自来水井污染饮用水源”问题。经查,该养殖户周边存在粪便堆积问题,但未发现流入附近的自来水井,且该水井由于天气干旱已于2016年弃用。该村在村西北处新打一眼饮水井安装净水设施,新水井距养殖户700米左右。 2.关于“多次向镇政府反映,一直未解决”问题。小纪镇政府于2018年9月17日曾接到群众投诉。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在住宅南东侧房屋共养殖怀孕母猪1头、小猪6头,出粪口有粪便堆积,小纪镇政府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该户于9月21日将6头小猪卖掉,母猪移至住宅南侧养殖,养殖粪污均清理入化粪池内。 | 属实 | 小纪镇政府与该养殖户协商后,养殖户同意将存栏猪进行处理,不再养殖,清理堆积粪便。已于2018年11月21日全部清理完成。 | 无 |
8 | X370000201811190012 | 烟台市栖霞市庙后镇杨家夼村乐意石子厂夜间生产,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 烟台市 | 噪音,大气 | 11月20日,栖霞市环保局、庙后镇政府、栖霞市国土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烟台栖霞市庙后镇杨家夼村乐意石子厂”为栖霞市杨家夼乐意石子厂,该厂位于栖霞市庙后镇杨家夼村东1040米。其石子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3年7月25日由栖霞市环保局审批,2017年9月开始技术改造,2018年1月通过栖霞市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验收。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成品。 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经调阅用电记录,该厂自2018年11月15日起无生产用电,处于停产状态。该厂为规避高峰电价,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生产车间进行了封闭,破碎设备全部封闭在车间内;生产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吸尘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矿石投料口采用半封闭形式加喷淋装置;石子一部分在密闭车间内堆放,一部分在料场堆放并全部遮盖,料场周边已建成防风抑尘网。查阅该厂2018年9月10日及10月31日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有组织、无组织粉尘,昼间、夜间噪声均达标排放。 | 属实 | 栖霞市环保局责令该厂合理安排夜间生产的时段,减少夜间生产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