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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17-07-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未知 字号:[ ]


    据海关总署消息,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7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可在任意一个海关完成申报、缴税等海关手续,申报更自由,手续更简便,通关更顺畅。7月3日是全国实施通关一体化之后的首个工作日,相关工作运行顺利。
  据了解,全国海关设立了“两中心”,即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实现全国海关风险防控、税收征管等关键业务集中、统一、智能处置。对广大企业而言,无论在哪里通关,全国海关都是同一执法口径和监管标准,为企业提供统一的通关便利待遇。
  去年6月,海关总署启动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试点。到今年4月,此种模式报关单已占全国进口报关单总量的50%,通关速度和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从今年7月1日起,通关一体化实现进口领域全覆盖。在通关环节,全国海关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企业在货物通关时一次申报,海关在货物放行前、放行后分步处置,即在口岸处置安全准入风险,完成对货物的安全准入甄别后,先予放行;货物放行后,再由属地海关开展税收后续管理。
  一体化改革后,税收征管方式也发生不小变化。在货物通关环节,由过去的海关审查确定企业申报税收要素、核定企业应缴税款,转变为企业自行申报税收要素、自行计算并缴纳税款、海关受理后放行货物,实施全过程抽查审核。这项改革措施将大幅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减少企业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
  海关总署表示,本次改革可以使企业享受多项红利:一是可以选择任意地点报关,消除了申报的关区限制;二是海关执法更统一,在“两中心”的处置下,全国通关的政策和规定在执行标准上更加一致;三是效率大大提高,简化了口岸通关环节手续,压缩了口岸通关时间。
  据悉,全国通关一体化实施后,税收征管方式也将由过去的海关核定企业应缴税款,转变为企业自行计算并缴纳税款。全国海关隶属海关功能化改造同步启动,到今年年底前,海关所有业务现场,可以像银行网点一样,“一窗通办”所有海关业务。同时,通过设立“两中心”,海关执法将更加统一、协同和高效。企业办理海关业务时,面对的不再是某一个海关,而是中国海关这个整体,充分享受稳定、透明、可预期的通关便利,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全国是一关、一关通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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