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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事局采取四项措施保障2017年春运水上交通安全

发布日期:2017-01-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未知 字号:[ ]


    预计2017年春运期间,烟台海域客流高峰将呈现来得早、时间长、峰值高的特点。届时,密集的客流、交通流和恶劣天气相叠加,安全风险上升,保障任务艰巨。烟台海事局全力备战,制订《2017年春运海上交通安全保障方案》,采取4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安全畅通运输。
    一、开展客运船舶安全专项检查。春运前开展客运船舶随船安全大检查,完成辖区投入春运的全部29艘客船的全面“体检”,查纠缺陷146项,检查覆盖率100%,确保客运船舶“零缺陷”运营。推广客运船舶全程动态监控,实现分级分类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深化中韩客货班轮专项检查,实施安全协商、动态跟踪、检验协调、分类监管“四项机制”,严禁船舶“带病”开航。加强客运船舶开航前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绑扎系固、消防通道留置情况,确保船舶符合开航条件。加强上船车辆“三超”和危险品车辆查堵,现场严格比对车载货物和车辆安检信息,严禁车辆违规夹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船。加强船员实操检查,督促船舶落实保安计划,有效防范和应对保安事件。严格执行“逢七不开”禁限航规定,严禁客运船舶冒险开航。12月份以来,辽鲁省际航线客运船舶因风停航122小时,蓬长陆岛航线停航170班次。
    二、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统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提请召开烟台市冬季海上安全和搜救工作会议,开展长岛县包县市区安全生产督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44项。切实做好“四重一关键”(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时段、重点气象海况、重点区域及关键环节)海事监管,加大低标准船舶监督检查力度,12月份以来,检查船舶112艘次,查纠缺陷632项,滞留船舶6艘。强化危险品船舶监管,严把申报审批关,12月份以来,审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594艘次,安全运送散装液化气体等危险货物803.5万吨;查处船舶擅自排放生活污水等污染海洋环境违法行为7起,罚款19.8万元。加强水上动态监管,开展春运前海空立体巡航,全面巡视辖区海上通航环境,12月份以来,开展海上巡航42次、巡航76小时、850海里,查纠各类违法违章行为13起。
    三、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支持口岸开放,协调延长烟台港西港区、海阳港区、大宇造船海洋(山东)有限公司码头临时进靠国际航行船舶期限。深化口岸“大通关”建设和船舶“零待时”服务,做好船舶进出港的交通组织,为煤电油等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民生物资运输。服务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建设和运营,保障10艘大型油轮安全靠泊作业,累计接卸原油100余万吨。深化“平安校船”机制,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海上自我保护和避险能力;提前安排调度运输船舶,预计安全运送长岛县放假学生1200人。
    四、强化恶劣天气预防。及时发布寒潮大风预警信息,严格实施“四联八环”工作机制,合理安排船舶锚位,督促船舶加强值班和瞭望,保持船上关键设备状态良好、船岸应急通讯畅通;强化船长小于100的中小型过路船舶动态监控,开展点对点信息服务,提醒其选择合适地点避风。12月份以来,成功防抗寒潮大风7次,未发生险情和事故。强化值班工作,春运期间全局进入三级应急响应状态——局领导带班、局中层干部值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保证应急待命船舶、车辆和人员随时可用。2017年春运,烟台辖区共投入海事巡逻船9艘、专业搜救船舶3艘、救助直升机3架,以及港口拖轮等4艘社会救助船舶,确保能够及时处置各类海上险情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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