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使师生的身体健康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增强,预防和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及时实施应急处理救援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上级有关法规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的处理工作。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传染性疾病监测,及时发现可疑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病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分级控制
传染性疾病,根据卫生部的控制要求,按波及的区域范围,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特大事件。
在具体的预防控制措施上,根据疾病的实际流行强度,实施分级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分级控制以疾病是否发生或传入、是否形成传播链、是否发展为暴发或流行为基本特征,实施动态管理和控制。
(三)分类处理
呼吸道传染病(甲型H1N1流感、禽流感、类流感)、肠道传染病(霍乱、感染性腹泻)、其它传染病(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病毒性肝炎等)病例,在于早期发现,提高早期预警和预报工作。禽流感、类流感、霍乱病例分类标准、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病毒性肝炎等病例分类标准,按山东省卫生厅规定的病例分类标准执行。
(四) 及时管控
为有效控制疾病的传播,根据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对疑似病例、临床确诊病人实行隔离治疗;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二、预防控制指挥系统
为确保预防和控制工作正常运作,学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组织指挥系统,相应建立由学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管理下的综合协调组、信息组、调查组、消毒组、宣传组和后勤组。
三、预防控制网络及职责
(一)班主任
1、负责每天对本班学生健康状况的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值时,应及时报告学校。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提供本班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生当时的身体状况。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对本班学生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后,每天2次报告学校。
(二) 总务处
1、负责每天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报告,并记录归档。
2、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负责及时将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症、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向学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3、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学生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至相关医院就诊。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的各班发病情况报告,并统计后上报学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
5、对病愈返校的学生,返校时必须出具卫生部门的病愈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三)学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
1、学校组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2、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根据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微机教室、实验室和食堂等),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叉感染。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全校停课。
3、学校加强同栖霞市疾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学生的发病状况。
4、学校正常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晨会、班会、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之自觉配合学校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控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保持教室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食堂、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6、学校发现传染病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四、个人防护与消毒工作
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时,接触可疑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上述人员应穿戴工作服、隔离衣、工作帽和防护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
五、健康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广泛开展禽流感、霍乱、感染性腹泻、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病毒性肝炎等防治知识的宣传,宣传普及卫生科普常识,指导学生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禽流感、霍乱、感染性腹泻、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病毒性肝炎等的预防和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