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十一小学教师礼仪基本要求
总体要求:
整洁 文雅 端庄 大方
具体要求:
1.教师不染彩发,不留夸张发型。男教师不留长发,不蓄长胡须。
2.女教师提倡淡妆,反对浓妆。
3.男教师不佩戴项链、手链、戒指;女教师不佩戴长而粗的项链,双手戒指不超过一只。
4.教师上班期间遇有重要活动时穿着校服佩戴校徽,其它时间穿着要体现职业特点,不能过于休闲化,不穿奇装异服。夏季,不穿拖鞋和无跟鞋,不穿露膝短裤,不光脚穿凉鞋。女教师上班期间不穿细带裙、超短裙及低胸、露背装,不穿过透的服装,不穿细高跟鞋。男教师不穿背心、短裤。
5.男、女教师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涂指甲油。
6.体育教师上课时间穿运动服,不穿皮鞋。
7.参加升国旗仪式,衣着整洁,列队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宏亮。
8.注意教师仪表,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展现给学生以端庄的形象。
9.在校内外带头使用礼貌用语、体态用语和普通话,礼貌待人,为人师表。
10.工作日不能喝酒,校园内禁止吸烟。
11.骑自行车、电动车老师出入校门要下车,并把自行车摆放整齐。校园内自行车、电动车不能骑行,一律推行,并遵循学生先行的原则。教师个人轿车等原则上不进入校园。
12.参加各种会议守时守纪,观看演出比赛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13.递送或接受礼物起立并用双手,大会发言先向听众致意,发言结束道谢。
14.对待家长等客人,使用礼貌用语。起立欢迎,亲切交谈,招手送别。
15.教师之间互敬、互爱、互助,青年教师要虚心向老教师学习,老教师要关心青年教师。
1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垃圾,教师要按时在办公室值日,注意保持办公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