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小学教师礼仪基本要求

日期:202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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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十一小学教师礼仪基本要求

总体要求:

整洁  文雅  端庄  大方

具体要求:

1.教师不染彩发,不留夸张发型。男教师不留长发,不蓄长胡须。

2.女教师提倡淡妆,反对浓妆。

3.男教师不佩戴项链、手链、戒指;女教师不佩戴长而粗的项链,双手戒指不超过一只。

4.教师上班期间遇有重要活动时穿着校服佩戴校徽,其它时间穿着要体现职业特点,不能过于休闲化,不穿奇装异服。夏季,不穿拖鞋和无跟鞋,不穿露膝短裤,不光脚穿凉鞋。女教师上班期间不穿细带裙、超短裙及低胸、露背装,不穿过透的服装,不穿细高跟鞋。男教师不穿背心、短裤。

5.男、女教师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涂指甲油。

6.体育教师上课时间穿运动服,不穿皮鞋。

7.参加升国旗仪式,衣着整洁,列队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宏亮。

8.注意教师仪表,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展现给学生以端庄的形象。

9.在校内外带头使用礼貌用语、体态用语和普通话,礼貌待人,为人师表。

10.工作日不能喝酒,校园内禁止吸烟。

11.骑自行车、电动车老师出入校门要下车,并把自行车摆放整齐。校园内自行车、电动车不能骑行,一律推行,并遵循学生先行的原则。教师个人轿车等原则上不进入校园。

12.参加各种会议守时守纪,观看演出比赛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13.递送或接受礼物起立并用双手,大会发言先向听众致意,发言结束道谢。

14.对待家长等客人,使用礼貌用语。起立欢迎,亲切交谈,招手送别。

15.教师之间互敬、互爱、互助,青年教师要虚心向老教师学习,老教师要关心青年教师。

1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垃圾,教师要按时在办公室值日,注意保持办公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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