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第二人民医院复印病历须知

日期:2025-02-05     

字号:

病历复印须知:

现场复印病历

1、复印时限:因病历整理归档需要,请于出院结算两周后办理

2、复印地点:二楼住院科室找主管医师办理

3、复印病历工作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00

4、复印收费标准:0.2元/张

5、复印病历流程:填写复印病历申请表→核对、查验证件信息→缴费→领取复印病历

6、复印病历所需证件: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或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或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或患者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指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名、时间)。

(3)无有效身份证明,需由住管辖区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

(4)患者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5)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