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蚊虫监测实施方案
监测生境选择要适合以下条件:①蚊虫孳生的最佳生境;②当地蚊媒传染病疫情高发区;③监测工作方便执行。
(一)成蚊监测
成蚊监测采用诱蚊灯法或CO2诱蚊灯法、双层叠帐法。
1.诱蚊灯法
(1)监测生境的选择:选择城镇居民区、公园(含街心公园)、医院各不少于2处,农村选择民房和牲畜棚(牛棚、猪圈、羊圈、养殖场等)各不少于2处。除牲畜棚外,其它均在外环境中进行。
(2)监测频次:蚊虫活动时间内每月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相邻两次的测定时间间隔不少于10天。
(3)操作方法:选择远离干扰光源和避风的场所作为挂灯点,每处监测生境放置诱蚊灯一台。诱蚊灯光源离地1.5m。日落前1h接通电源,开启诱蚊灯诱捕蚊虫,直至次日日出后1h。密闭收集器后,再关闭电源,将集蚊袋取出,乙醚麻醉或冰箱冷冻处死,鉴定种类、性别并计数。分别将每台灯每晚的监测结果填入数据记录表(见表3-1,汇总表见表3-5)。
(4)统计与计算:密度指数计算
(5)监测器具:诱蚊灯(附录3-1)、手电筒、乙醚、搪瓷盘、口罩、手套、镊子、计数器、成蚊标本制作和保存工具、冻存管、冰箱。
2.CO2诱蚊灯法
在方法1的操作中增加CO2供给,或者直接选用CO2诱蚊灯。其他要求同方法1。记录表见表3-1。
3.人诱停落法
(1)监测生境的选择:选择居民区、公园/竹林、旧轮胎堆放地/废品站/工地等三类生境各不少于1处,每处做2次,两次场所间隔100m以上。
(2)监测频次:媒介伊蚊活动时间内每月监测2次,相邻两次的测定时间间隔不少于10天,风力五级以上顺延。
(3)操作方法:每处生境选择避风遮荫处,在媒介伊蚊活动高峰时段(15:00-18:00),诱集者暴露一侧小腿,利用电动吸蚊器收集被引诱的伊蚊并持续30min,将捕获蚊虫用乙醚麻醉或冰箱冷冻处死,鉴定种类、性别并计数,填入记录表(见表3-2,汇总表见表3-5)。
(4)统计与计算
密度指标:停落指数计算公式
(5)监测器具:计数器、手电筒、电动吸蚊器,蚊虫处死、分拣、分类和储存工具等。
4.双层叠帐法
(1)监测生境的选择:每监测县(市、区)选择居民区、公园/竹林、旧轮胎堆放地/废品站/工地等三类生境各不少于1处,每处做2个帐次,两帐间隔100m以上。
(2)监测频次:媒介伊蚊活动时间内每月监测2次,相邻两次的测定时间间隔不少于10天,风力五级以上顺延。
(3)操作方法:每处生境选择避风遮荫处放置蚊帐,在媒介伊蚊活动高峰时段(15:00-18:00),诱集者位于内部封闭蚊帐中暴露两条小腿,收集者利用电动吸蚊器在两层蚊帐之间收集停落在蚊帐上的伊蚊并持续30min,将捕获蚊虫用乙醚麻醉或冰箱冷冻处死,鉴定种类、性别并计数,填入记录表(见表3-2,汇总表见表3-5)。
(4)统计与计算
密度指标:帐诱指数计算公式
(5)个人防护:收集者着长衣长裤,必要时戴好防蚊帽,但监测过程中不使用蚊虫驱避剂。
(6)监测器具:伞状双层叠帐(附录3-2)、计数器、手电筒、电动吸蚊器等。
(二)幼蚊监测
省级监测点幼蚊须采用布雷图指数法开展监测,市级常规监测点可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选择方法开展监测。
1.布雷图指数法
(1)监测生境的选择及方法:按不同地理方位选4个街道/村的居民区等调查不少于100户,其它生境[医院、公园、工地、废品收购站和废旧轮胎厂(废旧物品处)、港口/码头等]视各地实际情况选择。检查记录室内外所有小型积水容器及其幼蚊孳生情况,收集阳性容器中的幼蚊进行种类鉴定,或带回实验室饲养至成蚊进行种类鉴定,计算布雷图指数,监测结果填写记录表(见表1-3,汇总表见表1-5)。
户的定义:每个家庭、集体宿舍/单位办公室/酒店的2个房间、农贸市场/花房/外环境/室内公共场所等每30㎡定义为一户。
(2)监测时间:蚊虫活动时间内每月中旬监测一次。
(3)密度指标:布雷图指数(BI)计算公式
(4)监测器具:手电筒、捞勺、吸管、蚊虫收集装置、标签纸等。
2.路径法
(1)监测生境的选择及方法:以人居环境为核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居民区、单位(有独立院落)、建筑工地、道路等,总调查路径4000延长米以上。调查时,依据监测人的步幅设定好计步参数,随身携带计步器等,沿监测路径,以均匀步伐前进,并记录沿途所有积水容器及小型水体(如水生植物、废弃容器、功能性积水容器、管井及下水道口、竹筒/树洞、轮胎、绿化带垃圾、喷泉、叶鞘积水等)中发现的幼蚊(蛹)阳性容器数和小型积水处数,收集阳性容器中的幼蚊进行种类鉴定并填写记录表(表1-4,汇总表1-5),结束后记录路径长度。
(2)监测时间:蚊虫活动高峰时间内每月中旬开展1次。
(3)统计与计算:
密度指标:路径指数(I),单位为阳性水体数每千米(阳性水体数/千米)。
(4)监测器具:计步器、手电筒、捞勺、长吸管、小滴管、白色方盘、采样管、水网等。
3.勺捕法
(1)监测生境的选择及方法:选取户外大中型水体共20处(如河流、池塘/水坑、湖泊、水渠等)进行调查,且监测县(市、区)当地主要水体类型每种不少于5处。调查时,沿着大中型水体岸边,每隔10m选择一个采样点,每个水体共捞10勺(水体面积确实不足捞10勺时,记录实际捞勺数,但不得少于5勺),用水勺在水体边缘或有水草缓流处迅速从水体中舀起一勺水,吸出幼蚊(蛹)并放入已编号的采样管中,进行种类鉴定并填写记录表(见表1-4,汇总表见表1-5)。
(2)监测时间:蚊虫活动高峰时间内每月中旬监测1次。
(3)统计与计算:
密度指标:采用幼蚊(蛹)阳性勺指数,单位为阳性勺/100勺;勺舀指数(I),单位为条/勺。
(4)监测器具:长吸管、小滴管、采样管、500ml标准水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