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心爱护学生,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适时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
5.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
6.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
7.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8.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9.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教室消毒、入学测温、监测重点人群等工作,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10.课堂教学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立即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通知班主任老师,向分管领导如实汇报,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伤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学场地、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为确保教学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和使用,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教学场地、设施、器材严格执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的原则。要明确教学场地、设施、器材的具体管理人员,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要明确学校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在教学场地、设施、器材的管理和使用中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2.相关管理人员要做好教学场地、设施、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维修等工作,消耗物资和易耗品要及时补充。
3.教学场地、设施、器材的使用人员,在使用前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开始使用。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违章操作。在使用时要坚持安全、节约、合理原则,规范使用。使用结束后,要逐一检查,避免丢失,并做好归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相关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教学场地、设施、器材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对出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对需要限期改正的,要逐级上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5.做好教学场地、设施、器材的防火防盗工作。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计算机室等专业教室的电源不得超负荷运行;计算机室等专业教室和库房门窗必须有防盗装置。
6.原则上学校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不得外租或外借。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要经校长批准,事后应及时收回。严禁出租、变卖学校的教学场地、设施、器材。
7.学校每学期要对教学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清点核查,做到仪器、物品摆放规范化,库房干净整洁,管理制度化。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的损坏和丢失,要追究管理者和损坏者的经济责任。
8.学校的教学场地、设施、器材是学校的财产,要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人人爱护、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
9.增强对教学场地、设施、器材的保护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各教学场所、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
招远市泉山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