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调整‘脑血管造影术’收费名称及价格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脑血管造影术”项目内涵。脑血管造影术在烟台市现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中对应为经股动脉插管全脑动脉造影术(项目编码320600001),项目内涵为“含颈动脉、椎动脉,包括经颈动脉插管”。经了解,行“脑血管造影术”经股动脉穿刺转为经桡动脉穿刺,可以改善和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和舒适度、减少并发症发生,且近年来越来越多医疗机构改行经桡动脉造影术。为进一步适应医学技术发展,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重新考虑和扩大该诊疗服务的项目内涵。
二、关于价格收费标准。经了解,我市“脑血管造影术”收费标准与省直医疗机构都是2970元。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市级定价原则上不高于省级”的规定,目前该项目收费标准没有上调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省局反映相关诉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按照“有升有降,总体平衡”的原则持续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收入结构,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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