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业务须知
服务内容: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1.实行基层首诊负责制。我院对辖区内病人(除急危重症外)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和首诊科室、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科室、医生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办理转诊,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应就地抢救。
2.严格转诊办理责任制。我院双向转诊办公室(简称双转办)设在医务科,每天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双向转诊的审批工作。确因病情需要,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经本院医生首诊后,科主任审批签字,双转办应及时为其办理转诊手续,做好上转病人的审批签字、登记记录、就诊安排工作。
3.严格控制转诊率和平均住院日。乡镇卫生院转诊率不超过70%,平均住院日要控制在9天以内。转诊率和平均住院日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管理。
4.双向转诊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和规范管理转诊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畅通渠道,减少环节,明确流程,为转诊患者提供方便。
5.建立双向转诊登记本,所有双向转诊的病人本院由双转办负责登记。
合作机构: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
办理流程:
一、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基本程序
参保对象除急危重症外,就诊应遵循辖区内就近基层医疗机构首诊→ (区)市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二、双向转诊办理程序
1.上转程序:
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需上转的患者,经诊治医师确认→科室主任审批→开具双向转诊上转单(录入分级诊疗系统)→本机构双转办审批盖章登记→患者持双向转诊单至相应转诊的上级医疗机构双转办进行登记→双转办做好患者转诊信息登记及就诊安排。
对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并可减免挂号费。
2.下转程序:
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性常见病、多发病、轻症病人和康复期病人在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后,市级医院可出具药物治疗方案,下转至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治疗。
具体流程:经治医师确认→科室主任审批→开具双向转诊下转单→本机构双转办审批盖章登记→患者持双向转诊单至相应转诊的基层医疗机构双转办进行登记→基层医疗机构双转办组好患者转诊信息登记及就诊安排。对下转需继续住院治疗的患者,医保可连续计算起付线。
联系方式:
烟台市蓬莱中医院 门诊部 0535-5712120
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卫生院 0535-5841248
专家介绍:
刘贝贝,女,口腔主治医师,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擅长专业:从事临床工作14年,擅长成人及儿童的牙体牙髓病诊治、正畸治疗,各类牙冠、可摘活动义齿,全口义齿修复设计与治疗,在口腔医学类杂志发表论文两篇。
坐诊时间:每周二、六。
联系方式: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卫生院院办。
联系电话:0535-584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