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人民医院病历复印

日期: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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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复印病历(案)材料准备、流程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委托书);

3.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患者本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委托书);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委托书)(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4.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经医务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协助。

5.申请人充分查对病历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签字留档。

6.复印病历按每页0.5元收费。

7.复印时间为出院后15日

地点

门诊楼二楼

导引路线

门诊大厅坐扶梯至门诊二楼,左拐走到头,再右拐,右手边既病案室复印病历

收费说明

复印病历按每页0.5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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