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报销流程 | 医保患者(职工、居民)住院报销流程 一、入院登记: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告知住院处本人是医保患者,并在入院48小时内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住院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其中,10岁以下未成年居民,还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 二、住院管理:住院期间《身份证》或《社保卡》应随身携带,不可随意离院,备医保处工作人员来院稽查。 三、出院结算:患者出院时,持《身份证》或《社保卡》、代理人身份证、押金单到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参保人员只需结算个人自付部分。 门诊慢特病报销流程 一、处方开具:持《慢特病手册》到相关专业门诊开具慢特病处方(必须符合报销的相关规定)。 二、门诊结算:到收款处窗口办理报销结算,参保人员只需结算个人自付部分;门诊慢特病认定之前费用在一楼医保工作站窗口结算。 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流程 一、处方开具:参保职工到相关专业门诊开具处方(必须符合报销的相关规定)。 二、门诊结算:到收款处窗口办理报销结算,参保人员只需结算个人自付部分。 |
医保支付、报销地点 | 1、医疗费用(含生育医疗费用)联网结算(职工普通门诊结算、门诊慢特病结算在门诊收款处,门诊慢特病认定之前费用在一楼医保工作站窗口结算,生育的审核及生育的门诊费用结算在一楼医保工作站窗口,住院医疗费用在住院处窗口); 2、门诊慢特病申报办理(在二楼医保办); 3、意外伤害费用审核办理(在一楼医保工作站窗口); 4、“双通道”药品使用备案(备案在二楼医保办,院外费用在一楼医保工作站窗口结算,本院费用在门诊收款处结算); 5、异地就医医疗费手工报销代传结算(在一楼医保工作站窗口)。 |
医保支付、报销导引 | 自南门进入门诊大厅,皆有医保工作站、大慢病报销窗口等相关导引指示,并悬挂相关操作流程宣传看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