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客观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公平公正的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顺利实施考试的各项工作,使我校的考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以良好的考风促进良好的教风和学风,现制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请全体教师严格执行。
一、命题
1.我校考试主要采用自命题试卷的形式。自命题试卷主要是指各任课老师根据本学科的教学进度由教研组或相关教师自己命题的试卷,命题时必须充分体现课程标准的要求;必须遵循试题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全面检测原则;试题之间彼此独立,表述简明清楚,答案合理。无论何种试卷,启用前必须做好保密工作。
二、考场设置与编排
2.在考试一周前,教导处负责核查各班考试人数和考生姓名,各班班主任应主动配合教导处工作。各班级要上交学生信息电子表、考试学科份数,考试号事先通知学生。
3.考试前两天公布考场编排表。班主任参照考场编排表负责本班试场的桌凳安排,单人单桌。考试前日晚放后,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整理好考场,保证做到“三净”:地净、墙净、桌洞(面)净;桌洞朝前,室内物品有序摆放。白板:左侧写考试日程,其他位置无字迹。确保为学生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考试环境。分管领导负责检查考场安排情况,凡没有按照学校要求布置考场的班级每有一项不达标扣班级积分1分。
4.各班根据考场编排表设定的人数安排考场,在考场公布后,各班如有人员遗漏,班主任应及时报教导处,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考场。
三、考前教育:
5.班主任要在考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要求学生要端正考试态度,遵守考场纪律。集中学习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详见附件)
6.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考试习惯,做到书写规范,保证卷面整齐、美观,按照要求涂写答题卡。
7.考试期间,要按常态标准搞好卫生。
四、监考教师职责:
8.教导处在考试前一天安排好监考人员,并打印成文分发到每位教师手中;每考场设监考人员2名,其中第一位为主监考、第二位为副监考。考务人员要及时参加考务会。
9.监考老师务必按规定时间到校,工作中做到不漏、不误,及时到位。主监考负责组织入场,按要求严把入场关。禁止把课本、资料、书包、电子产品等物品带到座位上。副监考负责按时到教导处领取试题(务必在听到入场铃时及时领取),核对科目无误后直奔考场。(严禁中途到其他场所)
10.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信号规定,绝对禁止出现某个环节超前或拖后现象。要在听到信号时启封试卷袋,严禁提前启封试卷袋;禁止学生考前动笔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题。
11.发放试卷后,监考老师要提醒学生:手中的试卷是否为本年级、本场考试科目试卷。要指导学生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班级和考试编号。(自命题试卷要统一要求,便于装订)考试开始后,副监考要逐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2.英语人机对话测试提前到微机室调试好微机。
13.监考教师实行定点监考(前后各一),监考时禁止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闲谈,睡觉,看学生做题、玩手机等等);监考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 确需离开考场找巡视领导替班。
14.监考教师不得长时间关注某个考试学生,对于学生举手提问,监考人员可低声询问,但只能回答印刷不清的问题,无权回答其他问题。如遇试题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教导处,教导处将按合理的程序处置,禁止教师私自更改试题。
15.考试过程中,属于监考人员发现学生舞弊行为并及时制止上报的,只对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属于巡视领导发现学生舞弊行为的,将在合适的范围通报监考老师。
16.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收卷,收卷过程中务必做到规范细致。每生试卷页码顺序要排好,整个试场要求按每个年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排好,将试卷整理好后必须及时直送教导处,由教导处负责密封装订;禁止出现试卷漏收和不同年级间试卷混收现象;若第一卷为选择题,第一卷要单独收齐上交教导处,无需装订。绝对禁止出现缓交试卷或未交试卷而到其他场所的现象。
17.考试结束前禁止学生提前交卷。
五、考生守则
18.学生须在考试时及时入场,首场考试提前20分钟,之后每半天的第一场提前10分钟入场,其他场次入场时间视考试日程确定;学生要按监考老师的要求顺序入场,不准迟到;入场后必须保持考场内安静有序。
19.入场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笔、尺、圆规、塑料垫板等)入场,开卷考试的学科只准携带规定的书籍和文具入场,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考试每生每场自带一张8K演草纸,演草纸上要写上姓名、班级,使用时不得有破损(凡出现草稿纸及试卷缺损即认定为作弊),每场考试结束后由监考老师将演草纸收齐交考务室,严禁将与考试有关的资料或与考试无关用品带入试场,违者以作弊论处。
20.学生应在考前做好充分准备,非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考场。禁止提前交卷出场。
21.在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擅自借用他人文具。
22.参加考试,必须独立完成答卷,严禁互相讨论、示意、抄袭、递条、等任何舞弊行为。凡有舞弊行为者,不论其受益与否,一律按作弊论处。
23.考试过程中,所有同学必须将试卷、答题卡放于胸前,学生不得将已完成的答卷分散放在桌面上,不得为他人提供偷看的机会。否则视为作弊。
24.在考试中,对试题除因印刷问题可举手提问外,一律不得提问。
25.除规定必须用铅笔答题的试题外,答卷只能黑色中性笔书写;要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字迹工整清楚,卷面整洁。如有错误需要修改,只需将错误部分用单直线划掉即可,不得使用修正液和胶带。
26.答卷完毕后要反复检查,无误后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等待交卷。考试时间结束信号发出后,需在监考老师的指挥下立即有秩序的交卷,延迟交卷学生的试卷作废。
六、信号发布
27.考试信号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所有考务人员要及时核对好时间。
七、阅卷
28.教导处将任课教师编成学科阅卷组,并指定阅卷组长安排统一时间和地点阅卷,阅卷教师所承担的阅卷、统分工作须签名登记,实行责任追究。
29.各阅卷组的阅卷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试评:同组阅卷教师应认真研究、讨论、熟悉评分标准标准,要保证评分标准相对公平、公正。任何人不得擅自做主提高或降低标准。阅卷组长要有主见、有立场,坚持原则,把握局面。
(2)、阅卷:采取流水作业方式,根据阅卷教师人数和试题数量合理分工(要最大限度的保证教师不批阅所教年级的试卷),一批到底,统一标准,严格把关。阅卷时应体现“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的原则,阅卷、登分要认真仔细,明确责任,避免出现错误。阅卷组长要上交阅卷分工表。
30.教师在阅卷期间不得串岗,绝对禁止向阅卷教师提出降低标准的要求,更不允许出现当面或背后指责阅卷教师的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现象。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职业道德一项记0分。
八、保密工作
31.做好试卷启封前和试题分装时的保密工作,绝对不允许出现试题泄密情况发生。
32.要做好阅卷期间的试卷保密工作。绝对禁止出现试卷乱存乱放现象。
九、分数录入及统计
33.教导处安排专人负责成绩录入,并安排专人根据教职工岗位工作考核标准统计各种数据。参与成绩录入和统计的教师必须认真仔细,事实求是,如有舞弊行为,责任制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十、抽样审核
34.所有试卷在成绩登记结束后,必须送教导处,由教导处进行抽样,教导处要对抽样试卷进行分析,主要分析教师阅卷过程中对评分标准的把握情况。
十一、质量分析
35.所有教师要根据考试情况进行质量分析,质量分析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要多从教师自身的角度分析问题,找出不足,找准根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提高教学成绩的具体措施,确定好今后教学工作努力的方向。
十二、严格考试管理
36.积极响应“双减政策”,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初中年级每学期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除此之外,各班级、各任课老师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合理使用考试结果,期中期末考试等级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公开排名。
附件:
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当场科目试卷扣5分,班级责任制中扣2分/人
1.携带课本、资料及其他禁带物品进试场后未按监考老师指定位置放好的。
2.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当场科目试卷扣10分,全校给予通报批评,班级责任制中扣3分/人
3.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仍继续答题的。
4.在考场内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当场科目试卷扣20分,全校给予通报批评,班级责任制中扣5分/人
5.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6.接传答案、交换答卷的。
7.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或为他人提供抄袭条件的。
8.夹带、偷看书本、资料、纸条等类似行为的;
9.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报学校,当场考试科目试卷记0分,全校给予通报批评,班级责任制中扣10分/人,对学生本人按校纪给予处分。
10.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11.不听监考老师警告、劝阻的。
12.多次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13.威胁监考老师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监考老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