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石良镇石良小学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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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和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伤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的,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类事件,包括重大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造成校园内人员伤亡和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  

三、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2)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疑似病例。

(4)一些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校园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学校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校园内因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发生在校园内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一些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校园发病人数达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校园内因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发生在校园内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发生在校园内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未达到IV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Ⅳ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例如呼吸道传染病、风疹、水痘等季节性疾病。

6、学校周边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  

组长:王殿法(校长)

副组长:曲翠燕(教导主任),姜吾涛(政教主任)

成员:刘福升、殷恒光、耿学、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办。

应急处理指挥部:校长办公室。

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校长外出时,由副校长或姜主任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主要做好有关安全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即能迅速、有序启动应急预案;平时应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与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副组长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值班工作落实,保证信息畅通;负责安全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报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收集和报送。各班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建设、卫生安全、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和监管等;协助相关分管领导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处理工作。后勤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后勤保障,负责校舍及学校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要加强值班工作,对现有的值班室、值班人员逐项检查;加强值班人员,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要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做好记录,社会闲杂人员、不明身份的人员以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五、信息报告及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向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及时报告,教师或学生可直接向学校校长报告,学校必须迅速、准确、全面地向学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方式分为“直报”和“续报”。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员人数、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等概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工作进展和下一步打算等。重大突发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一般性突发事件在事发2小时内报告。必要时学校可直接越级上报,即直报。

突发事件在处理完毕后,必须将本次事件的整体情况、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学区。

六、工作原则及应急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严格遵循“统一领导、快速反应;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分级负责、系统联动;临危不乱、安全有序;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保障、重在建设”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各有关方面迅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不惜一切代价救治,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确定的相关人员职责开展工作,并按预案规定的时限报告学区。

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分别采取以下应急程序

1、一般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程序:

当学校境内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学校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一边立即亲临现场,和全体师生一起开展救治工作,一边及时收集信息,在15分钟内将实情报告学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程序

⑴ 学校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不惜一切代价的救治工作或自救互救工作。

⑵ 及时收集信息,立即报告学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⑶ 召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情,安排部署救援及应急行动。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程序

⑴ 当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报告学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不惜一切代价的救治工作或自救互救工作。

⑵ 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根据情况实行特别管理措施,设立现场指挥部,将情况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报告学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申请并配合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援救工作。

最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龙口市石良镇石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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