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石良镇石良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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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使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研究制定了本规定。

一、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

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原则是: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安全岗位责任制,积极推进综合治理。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以校长为组长,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为使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都能扎实做好,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安全副校长为组长,安全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安全督导检查小组。

三、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组长(校长):王殿法

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联系教务处、总务处的安全管理工作。

副组长(主任):姜吾涛、曲翠燕、梁学进

职责: 协助校长做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指导各级部安全责任人完成各项安全工作。

成员:级部主任、班主任

分管安全工作主任:姜吾涛

职责:协助校长指导、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等工作;负责学校校舍及用电等设施安全。

分管后勤、饮食主任:梁学进

职责:负责学校后勤、伙房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政教工作主任:姜吾涛

职责: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及学校卫生等工作。

分管教学主任:曲翠燕

职责:负责各办公室的日常安全工作及教育教学安全;

分管体育工作主任:姜吾涛

职责:负责学校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及体育课安全。

分管电教及网络主任:梁学进

职责:负责学校的电教设备及网络安全工作。

四、安全责任及防范措施

(一)门卫安全管理。

1、学校门卫负责外来人员的进出审查和登记,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小商贩、推销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留宿客人。

2、严禁携带各种凶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携带物品出校门者,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经门卫验核后方可放行。

3、负责学校财产安全,及时关闭楼门并上锁,加强巡逻,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排除隐患。

4、负责学生按规定时间进出、维持校门周边秩序。

5、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息。如需请假应找人替代并报办公室主任备案同意,方可离岗。  

(二)严格出勤管理。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学生请假,必须有家长口头或书面的同意。

2、班主任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到位情况,发现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确定学生下落,如有必要迅速报告学校。

3、各学科老师必须清楚所任班级的学生人数,并在每节课(活动、自习)前检查一下到位人数。如发现无故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班主任或有关领导汇报。

(三)学科教学安全。

1、任课教师要保证学生课堂和自习的安全,教师不得离开学生,也不得要求学生中途出教室、离校、单独活动等,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由体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施罚者个人承担。学生有体质异常和心理异常,必须立即采取正确的安全措施,立即告知监护人,报告学校,要确保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安全。

2、体育课教师要遵循学生的生理及心理特点,按规程组织教学,杜绝“放羊”现象,检查体育所用器材和场地等方面的安全性能,并关注学生的身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3、科学实验、美术、劳动等使用有一定危险性学具和药品的学科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如:严禁学生攀坐学校各楼层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拥挤,不推搡,不打闹、奔跑、追逐等,不在楼梯、走廊、教室等处做游戏,不攀上门窗打扫卫生或做其他任何事,不进入校园施工地带,严禁攀爬围墙出、入校。

5、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集会、做操、体育活动安全。

1、学校集会、做操由学校政教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由班主任负责,以班为单位排队进、退场,组织学生按指定座位就座或站队,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带队教师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负责体育活动教师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排队进、出场,并检查到位人数。如发现无故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班主任或有关领导汇报。

(五)学生外出活动安全。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2、活动时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

3、活动的路线,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野生动物伤害及野生植物毒害。

(六)后勤安全。

1、各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教室和卫生区的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及安全性能,发现损坏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2、实验、劳技、计算机、语音、音乐、美术、体育、等室的管理教师负责本室管辖的器材,进行简单的维护,帐、卡、物定期核查,随时关闭并锁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破坏、防触电、防漏水工作,特别要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加强管理,出现异常情况,马上汇报。

3、各室购买和领用公用物品时,应按照物品申购制度;物品验收、入库和建帐制度;物品存放制度;仪器交接制度;物品报失、报损、报废制度;物品保养、维修制度;物品档案管理制度等程序进行,确保学校财产不丢失、不流失。

4、各办公、教学场所因门窗、电源、水龙头关闭不好而丢失物品或造成其他损失的,追查最后一名离开此场所人员的责任,查不出时,记为集体责任,学校有权向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包赔损失。个人物品放在办公室或教室或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而丢失的,由个人自行负责。

5、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接到问题反映时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6、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7、节假日学校安全由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轮流值班负责。

(七)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五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食堂、商店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范,保持清洁,工作人员定期体检,作好餐具的消毒工作,严禁采购不合格食品及原料,不销售“三无”食品和变质饭菜。

(八)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值班领导、教师要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五、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学生在校内发生安全伤害事故时,遵循以下处理程序:

1、如果是学生发现要立即向就近的学校领导或教师报告,并报告班主任。

2、如教师发现要立即掌握现场情况进行紧急处理,决定是否将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是否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报警电话:110;紧急救护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并迅速通知班主任和分管领导进行处理。

3、学校领导得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根据情况与有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进行处理。

4、学校领导根据情况向上一级组织进行汇报。

5、政教处与相关班主任负责组织调查当事人和在场有关学生,了解安全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写出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是未成年学生书写材料时要有监护人在场并签字)。

6、由政教处代表学校,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出面与家长及有关方面做好善后事宜。

7、对事故按“五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得到追究(处理)不放过、事故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结案处理,以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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