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二、小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 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 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 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8、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9、衣着整洁,经常洗澡, 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 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 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 放 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1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13、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14、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 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5、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1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动手。
17、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乘 公共车、船等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20、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 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三、小学学生礼仪常规
1、参加升国旗仪式,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唱国歌要严肃、准确、声音洪亮。若国歌唱起,无论在哪里,应立即站在原地敬礼。
2、仪表端庄,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不说粗话、脏话,不打人、不骂人。
3、提倡讲普通话,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4、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5、尊敬老师,见到老师,面带微笑,轻声招呼,主动问好;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问老师好;课堂上,发言先举手,回答问题要站直,双手自然放在两侧;课余,进老师办公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与老师、同学道别。
6、尊敬长辈。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就座;离家或归家与家长打招呼。与长辈交谈,一般要用尊敬的口吻。
7、对待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8、对待老、幼、妇、残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尊重残疾人。
9、递送或接受物品起立并用双手。
10、参加集会守纪律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四、学生课间、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应利用班队会组织学生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学生树立良好校风、学风,共建文明、整洁、优质、安全、和谐校园。
第二条 “学生课间活动” 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晚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 学校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利用晨会课、校会、班队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则,课间(课外)玩耍应适度,同学相处应和睦。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应由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第五条 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应巡查校园,对存在安全的设施和设备要排除。同时对学生违纪行为应进行制止。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
第六条 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
第七条 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
第八条 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九条 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十条 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条 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第十二条 值班领导和教师加强校园 内的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每一个教职工都有 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阻止。
第十四条 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到野外进行春游、夏游、冬游等校外活动。禁止口袋里放尖锐的物品如小刀、铅笔等。
第十五条 各班应积极组织开展本班的课间活动,学生中途不得离开校园,活动要求学生做到守秩序,不能有争先恐后、你推我挤的现象发生,不做危险或可能会产生危险后果的游戏和运动等。
第十六条 及时了解学生健康情况,对不适宜参加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课间活动期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学生课后托管管理制度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要求参与托管学生必须购买学生平安保险。
2、所有参加活动的学生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3、参加活动的学生要由亲自家长负责接送,并与学校签订《课后托管安全协议书》。
4、托管值班教师应与学生监护人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5、托管值班教师必须在所有学生安全离开活动区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6、学生规定作息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打报告,由托管教师报告值班领导后方可外出。
7、托管值班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安排时间。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值班教师,应填写调整单,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换。
8、托管值班教师有义务负责托管教室的卫生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如发现学生有任何患病迹象,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相关部门。
9、门卫管理人员应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课后服务”无安全无事故。
10、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且不得随意离开事发现场。
11、落实托管值班教师点名制度,值日领导要参与托管的学生进行点名,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未到,必须立即与学生家长联系,问清楚学生的去向,并做好记录,向值班领导报告。
12、学校管理人员、巡逻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应急情况,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13、与学校一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职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知识,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做好学生在“课后 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六、学生考勤制度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凡上课、早读、早操、自习课、体育课、运动会、体育活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均属考勤记录之列。
2、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现无故缺勤学生,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班主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
3、每一节课,由值日班长和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4、任课教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上课后首先检查学生人数并问询缺勤原因,发现无故缺课的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
(二)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上课,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
3、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情况异常应立即向学校汇报。
(三)考勤管理
1、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考勤员认真记录考勤,并由班主任审阅签字(附请假手续)后交教务处,教务处每周一分年级公布上周缺勤学生名单及缺勤情况,学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及学生档案、凡无故迟到 5 次或旷课三节以上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2、教务处将每周各班考勤情况汇总作为后期管理评比的重要内容,迟到或旷课3节以上的学生,要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本人要写出书面认识由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备案。
3、凡迟到五节或旷课五节以上的学生,班主任要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在全校点名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有明显改正方可上课。
4、凡经常迟到旷课屡教不改,一学期迟到超过 7次以上或旷课超过 7 节以上,学校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七、学生请销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明确请销假制度的权限和责任,进一步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在上学时间段不能上学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缺课、逃课。如进入学校后需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返校和销假,严禁无故私自外出和无故超假。
2、学生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安排的其它活动时,须到班主任处亲自填写请假条,填写时需用黑色碳素笔,假条经涂改后无效。
3、一张假条只限一个人使用,请假条填写内容包括:请假的原因,请假的天数,离校和返校的具体时间。班主任签字之后报教导处请假审批,盖章后方可生效。
4、请假时间二天以内的由班主任签字审批后报教导处请假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签字后报教导处审批;一周以上主管校长签字审批后,在教导处盖章备案。如遇突发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进行审批者,需经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按照程序代为审批,并及时持有关诊断证明进行补假。
5、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要从严掌握。学生申请事假,需由学生家长向其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进行认真核实后,方可批准。
6、学生在家因事或因病,假满后不能按时恢复上课,必须在原期限内由家长及时与学校(班主任)申请续假,取得批准后方有效,假满后须持有效证明及时进行补假。
7、学生按规定假期返校后,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和相关有效证明及时向班主任和请销假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或在假满后未能返校,并未履行续假手续的,均按旷课处理。
8、学生请假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违法乱纪,并应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避免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事故。如有违法乱纪者,按有关校纪、法规做出严肃的处理。
9、学生外出遇到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迅速向当地执法机关和学校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10、学生请假采用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权批准。学生在请假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并做到按时销假。
11、学生请假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虚报、谎报等恶劣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根据《学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12、学生不经请假擅自离校者,学生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3、审批者要严格把关,加强对外出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从关心、爱护学生切身利益的角度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
八、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校车、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九、学生放学路队管理制度
路队管理是班级文明的窗口,关系到良好班风、校风的形成和学生的安全。因此,班主任应提高对路队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提高路队管理的质量。为此,制订如下制度:
1、每个路队要选出一-名或若干名责任心强、管理能力强的路队长。路队长对整个路队的队型、纪律负有管理责任。大队部将不定期评选部分优秀路队和路队长予以表彰。
2、放学时先有班主任负责整理本班学生,集体带到集合地点,再由体育教师负责按回家线路有序整理路队,做到“快、静、齐”。下楼顺序应按照顺序谦让下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3、出校门时,若遇多路纵队汇集,应以“先到者先行”为原则,后续队伍应自觉暂停前进。待先行路队行进完毕,其它队伍再依次尾随离校。
4、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行进速度要慢,路队长要带领路队自觉衔接上前面班级路队后面,使全校各个线路路队自成队。在队伍中本班路队长一定要严格控制好路队的整齐、纪律、上下队时机等问题,确保本路队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等。
5、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建立路队网络,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6、学校对路队走的不好的班级要进行批评、警告、并扣分,并将把路队得分情况纳入“流动红旗”评比范畴。
十、学生乘车、候车管理制度
1、学生放学,乘坐第一班次校车的学生迅速到指定地点排队,由组长负责点名,由随车照管人员引领有序上车,需要候车的学生先到指定地点候车,值日教师和学生组长负责候车学生纪律,待校车到位后再列队有序上车。
2、学生上学,按规定时间在指定乘车地点等车,不得在非定车点拦车强行上车,如果不按规定无理取闹的,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乘车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及时与班主任和随车照管人员取得联系。
3、学生乘坐校车时依次上车,按座位就坐,系好安全带,不可随便乱坐位置。车辆未停稳,学生不能上车或下车。一定要等车辆停稳之后,在随车照管人员引领下,才能依次上车、下车。
4、学生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走动,不得把手和头探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学生在乘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
5、学生在上车前或下车后一定要留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横穿或奔跑,以免发生危险。上车后要听从随车照管人员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站点下车。
6、路队长协助随车照管人员负责本车学生的纪律管理工作,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随车照管人员汇报。
龙口市石良镇石良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