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资助政策制定我校贫困生资助申请办法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1.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其中:脱贫享受政策、边
缘易致贫家庭、低保(含低保边缘)、孤儿、残疾、特困难救助
供养学生全部资助。
2.资助标准: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 500 元。
二、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
1.申请。资助申请按学期申报,本学期受助的学生均需填报《山东省义务段教育资助申请表》1 份,申请表内容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能空白。
2.审核。学校做好本学期受助学生三级认定审核,将受助情况按规定予以 5 天公示,并当日将统计表的电子文档上交资助中心,所有资助学生需全部录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
3.拨付:资助中心结合资助系统和学校汇总评审结果,报财政部门审核。
4.发放。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标准规范,助学金发放不得使用现金,需使用学生本人银行卡。本着家长和学校便利的原则,我校指定办卡银行,由受助学生家长带学生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办卡。学校经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由市局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银行卡中。
三、联系电话
龙口经济开发区孙家小学联系电话:15589531308(固定电话)
龙口经济开发区孙家小学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