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室纪律
1.自习课保持安静、若有秩序混乱、大声喧哗现象,每次扣2—5分。
2.严禁学生在教室内下棋、打扑克、放录音、撞击墙壁,发现后每次扣5分;严禁学生穿背心、拖鞋进教室,违者每次扣2分。
3.严禁学生看凶杀、色情、恐怖、暴力、迷信等不健康书刊,否则没收书刊并每次扣3分。
4.早晨到校后,除清理卫生的同学之外,其他同学在教室内进行自习,保持教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到处乱窜,否则每次扣2分。
5.学生不得随意到其它班级教室内玩耍,放学后,关好门窗,方可离去,否则每次每项扣3分。
6.午睡过程中出现看书、做作业、喝水、随意走动、说话、打闹现象每次扣3分。
7.午睡起床铃响后才能起床,提前起床每次扣2分。
二、校园内外纪律
1.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车、溜车或推车飞奔,发现每次扣3分。
2.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在校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敲诈勒索者或者校园欺凌每人次扣5—10分;勾结社会青年到校滋事、斗殴、敲诈勒索或者校园欺凌每次扣10-15分;非在校时间出现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或校园欺凌等严重违纪行为每次扣10-15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必须尊敬老师,凡顶撞甚至打骂老师者每次扣5—10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4.爱护校园内所有公物,故意损坏公物每次扣2—5分;爱护学校花草树木,凡乱窜花坛、冬青带、践踏花草、乱折花木者每次扣3分。
5.放学买饭时,凡出现跑步抢饭、插队、拥挤者每次扣2分。
6.学生严禁吸烟、喝酒、谈情说爱,违反者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7.遵纪守法,不盗窃公私财物,违者扣5—10分;并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8.放学铃响后不得无故在校内逗留,无特殊情况,放学铃响后20分钟内全部离开校园,否则每次扣2分。
9.学生在校内一律在硬化路面靠右侧行走,不准超过中心线,严禁在校内疯闹、追逐、打闹、拥挤,无特殊情况不得在校内奔跑,校内行走不得勾肩搭背,违者每次扣2分
10.任何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铁棒、木棍等具有危险性的物品进校,违者给予没收,每次扣5分,且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11.学生在校期间穿戴整洁,提倡穿校服,升旗仪式以及重大活动必须穿校服;任何学生不得穿奇装异服;任何学生不得佩戴首饰、耳环、手链等装饰物;任何学生不得染发;男生不得留长发、剃光头;女生不得穿高跟鞋;违者每次扣3分;
12.学生在校必须佩戴校牌,校牌要求相片、姓名、班级齐全真实;否则每次扣2分;
13.学生不在校时间不得进入游戏厅、网吧等场所,否则每次扣3分,并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三、两操、集会纪律
1.上操铃响后五分钟内将队伍带到操场,迟到每次扣3分。
2.上操每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请假要有请假条,且必须在团委备案。
3.学生上操一律不准戴手套、围围巾,穿大衣,将手插在衣兜里,穿拖鞋,违者每次扣2分。
4.升旗过程中,学生嬉笑,态度不严肃,每次扣3分。
5.集会时,必须按时到达,凡迟到每次扣1分,缺席一人扣2分,不听从执勤人员调遣,扣2—5分,会场上大声喧哗、说话、吹口哨、嗑瓜子、看书者每次扣2分。
6.观看电影,在规定休息时间以外乱走动者,每次扣2分。
四、考勤纪律
1.学校使用统一的请假条,必须班主任签字生效;假条一切项目不得涂改,请假、销假必须到团委备案,违者每人次扣2分。
2.学生非正常外出时间外出者,必须遵循第一条规定;
3.任何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旷课;凡迟到者每人次扣1分,迟到累计三次为旷课1节;凡无故旷课1天之内,扣5分;1-2天,扣10分;2天以上扣15分。学生旷课根据时间长短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假冒教师签名者除全校通报批评外,扣5分。
备注:
1.学生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
2.两次警告处分改为记过一次,以此类推;
3.凡学生处分决定,除非确实能够改正错误或有立功表现,否则,一律不予撤销;
4.学生处分决定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招远市金岭镇邵家初级中学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