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石良镇石良中学学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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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置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学校要成立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3.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4.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无论发生何种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学校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针对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在领导小组下成立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由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学校各处室、各年级组负责人为组员。

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各种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发生后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预防

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应对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二)预警

定期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学校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学校要针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和安排。

(三)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立即向主管教育部门和属地政府上报事故信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在45分钟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和属地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学校可以越级报送。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过程报告。一般事件(Ⅳ级)和较大事件(Ⅲ级)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重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3)结果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教育主管部门。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3.信息报送系统

(1)电话报送。在发生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

(2)紧急文件报送。学校通过电话报告相关情况后,应于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由于灾难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4.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四、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可分为Ⅳ级—Ⅰ级。

(一)一般事件(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Ⅳ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二)较大事件(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Ⅲ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三)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Ⅱ级事件对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师生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四)特别重大事件(I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Ⅰ级事件对待。

1.造成30人以上师生死亡;

2.100人以上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五、事故灾难应急响应

(一)一般事件(Ⅳ级)

一般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同时将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二)较大事件(Ⅲ级)

在一般事件(Ⅳ级)响应的基础上,较大事件由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学校参加应急处置的所有工作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重大事件(Ⅱ级)

在较大事件(Ⅲ级)响应的基础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入学校或事故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保障人力、设备支援。学校参加应急处置的所有工作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认真、如实地做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

(四)特别重大事件(I级)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教育部派出工作组赴事故现场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做好调查和敦促工作。学校应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控制事态的发展趋势,防止连锁反应事件发生,避免事态升级和复杂化;学校要组织力量做好师生的心理抚慰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六、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1.报警报告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及时拨打120、119、122等电话,请求专业力量援助。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情况,并安排人员向保险公司报案。

2.校车交通事故

(1)如果校车发生交通事故,校车驾驶员或随车照管员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立即拨打120、122报警求救。

(2)在救护车到达现场前,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要根据伤员情况,实施现场急救,同时将车上其他学生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在交通事故现场周围设置警示标示,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3)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带领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医务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确认受伤人员身份,并立即与家长(家属)联系。

(4)学校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跟随救护车到医院,安抚受伤人员的情绪,协助家长(家属)做好医疗救治、保险理赔等工作。

(5)学校要认真检查车上其他人员情况,清点人数,并安排好车辆,将他们送到学校,或送回家中。

(6)学校要安排人员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3.校车火灾事故

(1)如果校车发生火灾事故,校车驾驶员要立即把前后车门全部打开。随车照管员要立即组织车上学生疏散逃生,离开校车后,要将学生安置到远离校车的安全地带,并请求附近的人员帮忙看管好学生,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随车照管员安置好学生后,要立即拨打119,请消防人员前来救援。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拨打120,请医院派人员前来救治。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相关情况。

(2)校车驾驶员要立即利用车上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火势太大无法扑灭,要在确保学生全部离开校车后弃车逃生。

(3)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带领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如有人员受伤,要协助医务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确认受伤人员身份,并立即与家长(家属)联系。同时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跟随救护车到医院,安抚受伤人员的情绪,协助家长(家属)做好医疗救治、保险理赔等工作。

(4)学校要认真检查车上其他人员情况,清点人数,并安排好车辆,将他们送到学校,或送回家中。

(5)学校要安排人员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4.善后工作

(1)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特别是学生伤亡的情况。

(2)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3)认真接待好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4)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6)协助校车公司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7)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查责任。

七、善后与恢复

(一)学校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

(二)学校要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公共安全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应储备充足物资,保障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公共事件的需求。

(三)资金保障

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四)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由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学校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灾、避险、自救、互救及保险常识的普及和教育,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应将包含应对事故灾难在内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聘请公安、消防、卫生等各领域的专家定期对学校进行应对事故灾难知识和能力的讲座和培训。

(六)教学秩序保障

学校应设置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等级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以及处置平息各类事故灾难谣言的应急教学保障措施。

(七)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

学校在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工作。

九、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类(校车安全事故)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决定。各处室、年级组和工作小组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随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和人员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名单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栾静

副组长:柳宪柱、高润桐、王忠东、张明龙

成  员:学校各处室、各年级组负责人

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人员名单

1.现场指挥组人员名单

组长:栾静   校长   

成员:王岩          刁永胜        

2.应急抢险组人员名单

组长:柳宪柱 副校长  

成员:刘景茂         林学峰         

3.警戒疏散组人员名单

组长:王忠东 副校长   

成员:孙建设         修世刚         刁增君         马道许         王云成         

4.医疗救护组人员名单

组长:高润桐副校长    

成员:刘世江         于萍           

5.后勤保障组人员名单

组长:张明龙 副校长  

成员:吴世幸  刘政           

6.善后安抚组人员名单

组长:姜德辉        

成员:温少君         李成相        

7.调查处置组人员名单

组长:梁忠林        

成员:朱永军         赵春燕         

8.宣传报道组人员名单

组长:王莉莉         

成员:王文莉         郭晓           

龙口市石良镇石良中学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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