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海阳市行村镇初级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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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要加强对实验的教师、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则,熟悉并掌握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识,正确使用安全器材和工具。

⒉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每个功能室(含理化、生物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网络管理室、实习车间等)要确定一名责任人,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随时检查本实验室的安全状况(包括实验设备、微机、危险品存储、用电线路、用电保护器、排烟装置等),如有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⒊ 实验室的电、水、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在岗。各种移动电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

⒋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他用。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实验室内禁止吸烟、住宿、严禁使用明火。

⒌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建立化学危险品领用登记制度,严格进出库登记。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在安全地方,要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⒍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⒎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在学生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需要有人监护防止设备及人身事故的发生。学生在实验和实训期间,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⒏实验室的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   

⒐每次实验或实训结束后,实验教师要在学生离开实验后,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类设备断电、水、气且关闭,实验废物清理、无明火,室内废气排净,危险物品按规定入库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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