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 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我校关于传染病疫 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预案的编制与实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 理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保障有力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减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障 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 校园稳定。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 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 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度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 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 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 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 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 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 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学校校长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 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 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 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 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 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要 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动 员师生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 学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韩允柱
职 责:统一协调指挥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副组长:王凯、王洪岩、姜莹莹、温少波、姜雪燕、栾兰
职 责:协助校长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负责协调、沟通学校各部门之间关系,落实上级要求。
组 员:王 悦、刘守志、曲艳丽、王 蕾、王庆善、郭 强、 李维祥、王如祥及各级部常规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
职 责:1、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负责日常监测、负责做好 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2、为 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提供舆论支持;3、负责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物资供应和消毒工作;4、负责上报师 生每日健康状况,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组织管理、 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提供日常培训指导;5、负责级部、教 研组和班级的日常监控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晨、午检监 测制度,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监测,对缺课学生进行逐一登记, 查明缺课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课者班主任要给级部和学校,由 保健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 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各级部设立一名专(兼)职报告人,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 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 学校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严格执行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 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 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 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保健室及 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 在 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控中心和市教体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 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 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 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原则。 1.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高度重视,根据不同类 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 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 救、边报告、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 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 学校内发生。
(二)校内传染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 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 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 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 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 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 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体局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 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 式进行学习。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学校停课放假 期间,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 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 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 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三)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 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 部门和市卫生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 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 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 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经验教训, 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 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 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 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在政府的领导下,组织职能部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 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 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二)奖励与责任。 学校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先 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 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 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其他事宜。 涉及有关赔偿、补偿、奖励、社会救助等其他善后事宜,按 相关规定办理。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学 校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 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 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保健人员。卫 生保健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学校每年 组织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和实 战能力。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 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宣传教育。 学校要利用广播、板报、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 师生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