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烟台市委:
您在烟台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强化我市家庭教育指导的提案》(第14334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好社区(村)家长学校。市妇联联合市教育局下发《关于2022年在全市开展家校协同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社区(村)家长学校建设,落实《2023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中“推动城乡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年底前城市社区建校(站点)率达到80%,行政村建校(站点)率达到70%”的任务目标,已建成城市社区家长学校567个,占城市社区的94%;村家长学校4387个,占行政村的77%。据统计,年依托社区(村)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1.9万场。
(二)家庭“点单”,按需服务。一方面,全域举办“家庭教育大讲堂”,按照妇联组织、家长点单、专家授课、学校保障的模式,邀请省级专家走进14区市,举办29场定单式大型家庭教育辅导,4.8万多名家长参与互动,形成家校社协同、全域推进的生动局面,相关做法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官网和《中国妇女报》头版刊发;另一方面,聘请108个社会专业资源和志愿力量,组建烟台市“百人筑家指导团”,实行“订单式服务、项目化推动、精准化匹配、链条式保障”的工作机制,围绕广大家庭在家教家风等方面的难点和需求,通过面对面家常式问答、手把手精准式指导,为广大家庭提供丰富多元的科学指导和务实服务,常态化开展服务指导活动342场。另外,各区市每年开展家庭教育骨干培训不少于50人。
(三)督促家庭落实监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全市建成14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其中1处为市级)、158个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58个、村(居)儿童主任6712名,依托儿童主任等基层工作力量加强走访随访,严格落实兜底监护职责,重点了解未成年人监护或委托照护状况,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或委托照护职责,建立随访档案,帮助解决困境、留守和流动儿童个案问题,确保关爱保护有效落实。
(四)加强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宣传。利用“儿童福利和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宣传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进行重点讲解,通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政策赶大集等方式,引导家长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2024年,共开展法规政策宣讲400余场。
(五)首创家庭教育融媒体节目。在市融媒体中心创办家庭教育融媒体节目《张晨非常育儿》,邀请育儿专家200多人,播出600多期,在视频号、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短视频1000多个、原创育儿文章200多篇,为家长普及家教知识、传递“科学育儿”理念,其中,寒暑假关爱儿童身心健康、安全生活等视频播放量30万+;“儿童性格分析”系列播放量60万+,“暑期游泳”系列播放量200万+,“孩子要不要超前学习话题”播放量100万+;家庭教育类电台节目《未来的方向》,2023年邀请育儿专家80多人,播出255期节目,在视频号发布短视频119个、抖音平台发布短视频277个,家庭教育类直播93场,影响范围达100万人次,公众号原创文章205篇。两档栏目从儿童和青少年护理、安全、心理、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普及。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工作。持续深化“三亮三学三做”儿童主任赋能行动,增强儿童主任的责任和服务意识,定期对辖区内困境、留守和流动儿童进行走访,落实《烟台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同时加强家庭教育宣传,持续深入社区、村镇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引导家长们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
(二)在全市试点开设“262社区(村)家庭教育课堂”。市妇联将在全市各区市确立至少200个社区(中心村),组建以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家庭教育社会机构和优秀家长为主体的志愿师资队伍约600人,全年至少开展2000堂家庭教育课,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帮助家长建立科学教育理念,掌握运用恰当策略方法,顺应孩子成长规律,建立融洽的亲子关系,营造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烟台市民政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