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艺术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相关规定,我校围绕艺术教育工作,从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五方面开展了认真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艺术课程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并上好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每个周每个班级2节音乐课、2节美术课。
由于艺术教师年龄老化,且多数为兼职教师,虽然能基本满足学校艺术教育的要求,但是,专业教师的短缺制约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艺术活动
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因地制宜地建立了校级合唱、舞蹈、美术和书法兴趣小组,每年结合“六一”、“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庆祝活动组织书画比赛和文艺演出,每个学期组织开展全校性校园艺术节活动,举行书法、绘画、文艺汇演等比赛。同时充分利用学校广播以及通过美化校园、布置教室、绘制走廊、刊出宣传栏、黑板报等,努力营造了充满朝气、富有美感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三、条件保障
学校设置了3个艺术专用教室,其中美术教室1间、音乐教室1间,舞蹈活动室1间,保障艺术课程开展教学的场地和器材需求。近年来,我校采取师生自制、学校购置和上级配发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了部分音乐、美术艺术活动器材,但仍存在艺术活动器材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