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招远市张星镇宋家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日期: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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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检测教学效果、调节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学习的重要手段,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行为,以考风促学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考试的说明:

每学期学校初中段组织阶段性检测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小学段组织一次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组织实施。单元过关测试由各学科备课组自己研究决定考试试卷和时间。

二、考务工作

1.考务准备:考务会前由教导处统一编排考场,做到同年级学生单人、单桌、单行,并打印座号通知单。原则上每场30个座位。

2.考试前一天由教导处会同年级组召开考务会,布置考试有关事宜,分发座号单及有关用品。

3.每场考试前,审查试题,如发现问题或有需要向监考老师交待的问题,于开考前监考老师领取试卷时向监考老师交待清楚。

4.考试开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到考务处领取试卷,迟到者,按上课迟到的有关规定处理。

5.开考前5分钟开始分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滞后。试卷分发完毕后,指导学生填写班级、考场号、姓名、座号及涂卡和交待有关问题(学生不填上述内容,监考老 师要负一定责任)。开考铃响过后开始答卷。

6.在黑板上写明“本场考试科目××,共×张×页×大题”,提醒学生检查试卷有无少页、缺损或漏印。

7.考生桌面上只准摆放与考试有关的文具,不得带书本、纸条和其它通讯工具入场,违者属舞弊行为。考试中考生不得交头接耳,偷看或让人偷看答卷。不准传递 纸条或手机短信,不准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上属行为属严重舞弊行为。

8.命题教师及时到各考场巡回指导,解决与试题有关事宜。完成巡视指导任务后到考务办公室待命。

三、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及考纪教育,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学生。

2.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监考工作。每场2人,一前一后,在考场内不吸烟、不谈笑、不看书报,不批作业、不与其他教师闲谈,不打瞌睡、不玩手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在考场内来回走动,不得在学生身边长时间停留,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考场。每出现一次扣处当期业务考核积分1分。

3.监考教师不读试卷,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不提示或暗示;如果试卷模糊,学生询问,应予当场答复。

4.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如发现有学生企图作弊时,应予口头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如实将具体情节填入“考场记录”,及时获取作弊证据。

5.考试结束铃声或哨声响过,立即停止答题。监考老师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监考老师将试卷收齐,清点份数,并按座号从小到大排列整齐,及时送交考务办 公室验收装订。

6.试卷装订要求:试卷验收后方可装订,有标准封头时,按孔下针,按虚线走线。封头不标准时,要求均匀走针(不少于9针)。不能缺份、缺张、颠倒顺序、 颠倒头尾。第二次验收后贴上封条。

7.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要向教务处通报,不得隐匿。对作弊学生,当科考完后即进行处理将结果及时通报.

四、评卷工作

1.考试全部结束后,大型考试由教导处统一组织阅卷。

2.评卷前要在批改组长组织下先研究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后分工评卷。评卷一律实行流水作业。评卷老师要严守评卷纪律,严格执行统一的评分标准,不得撬看密封线内学生姓名。

3.评卷时注意爱护学生试卷,不得随意涂画,更不准将试卷随意丢放。丢失试卷者属重大教学事故,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4.试卷分发后如发现合分有误,应将有误原卷收齐由备课组长统一改动,并签字交教导处更正。

5.评卷完毕后,任课教师及时作出试卷分析,及时讲评试卷,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或调整教学方法。

6.试卷讲评后,要求学生完成满分卷并上交检查。

五、成绩统计

由各年级主任协助教导处负责统计、分析。不得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和公布,不得以学生成绩作为学生评选优秀学生的唯一标准。

六、质量分析

每门学科每次考试后,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做好质量分析,首先要进行试题分析。试题分析,应对考查重点,考查内容的覆盖面,各层次考题的大体比例以及试题进行定量分析,其它方面进行定性分析。质量分析应反映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情况;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试反映的教与学两方面存在的问题。质量分析应提出改进教学的打算及具体措施,反映教师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招远市张星镇宋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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