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义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学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元。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学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
(四)爱心救助金
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350元,初中每生每年550元。
(五)残疾学生补助
学生持有残疾证且在有效期内,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学生应于9 月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评议:学校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三级评议。
3、公示:学校应评议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4、审核:学校将评议结果上报市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温馨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不会以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如在提额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中心95593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