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的组织紧急抢险、抢救、调查及善后处理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
1、重大火灾事故;
2、重大交通事故;
3、校舍倒塌事故;
4、学生食物中毒事故;
5、学生实验作业事故;
6、运动器材重大安全事故;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
8、触电事故;
9、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负责制和分级、部门负责制。
1、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学校成立由杜建军任总指挥、由张全全任指挥部调度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设在学校副校长室,由张全全负责,组织校办公室、教导处 、政教处、总务处参与,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安置伤员、保护现场;
⑵负责事故的上报、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⑶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⑷配合国家、省、市、镇等各级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和结案工作。
3、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⑴办公室:负责本校安全事故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汇总全校安全事故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⑵教导处:负责对安全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负责及时组织医疗抢救队,做好医疗抢救工作;负责组织抢险突击队,紧急救援事故中的遇难人员,保护师生和集体财产。
⑶政教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防范、现场勘验,做好重点目标的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⑷总务处:负责通讯、供电线路故障的抢修工作,保障安全事故抢救过程通讯联络畅通和尽快恢复正常供电,保障正常供水;负责解决应急抢险所需的车辆等交通工具;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救援处理。
三、事故应急抢险抢救工作
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及时向校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在校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安全事故情况进行紧急抢险抢救处理;由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镇应急处理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核实后的安全事故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处理的总体方案,在上级以及校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
1、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或部门要在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将安全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由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2、安全事故调查。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受上级委托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组成安全事故调查组,对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性质及责任和经济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以查清安全事故原因,认定安全事故性质,分清安全事故责任。
3、安全事故处理。在调查组查明安全事故原因,认定性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写出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部门审查结案,并做好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安全事故防范。在对安全事故进行处理的同时,由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其他
学校要根据本预案及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组织演练、实施,对相关人员要进行培训,掌握对各种损伤人员的急救常识。
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挥:杜建军
调 度长:张全全 尹伟涛
成 员:张建民、朱洁丽、季晓东、冯振伟、级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