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2024年)

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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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的管理,增强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为保障我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实行签到制度

学校实行签到制度。工作日,教职工按要求每天分四次采集指纹,无法采集指纹的教职工要在签到表中签字。每月汇总一次,由学校办公室备案。

  二、请假批准权限:

教职工,因病不能到岗,因事离开学校需请假,时间在半天以内的,由级部主任批准;超过半天,在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若分管领导不在家,由向办公室主任请假;请假时间超过一天,在五天以内的,向副校长请假;请假时间超过五天的,经校长同意后,到办公室填写请假条,并由办公室负责上报市教体局政工科批复。迟到、早退每达到五次,折算请假半天。

三、请假要有充分理由,病假凭医疗证明,婚假凭结婚证,学习假凭学习通知,事假要写清理由。

  四、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仍不能上班应续假,续假应提前办理。

  五、请假应由请假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代替,遇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办理请假手续,需本人电话向办公室请假,由办公室通知级部主任,级部主任再向教导主任汇报,将其工作进行调整。事后要及时到办公室补办相关手续。

  六、请假的手续和程序

  1、由请假人个人书面申请,经年级组或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同意后填写请假条,安排课务、班务及分管工作。

  2、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级部负责人,一份交办公室。

  七、假期和待遇

  假期与待遇严格按照莱教发[2009]32号文关于印发《莱州市教职工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请假的记录和统计,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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