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烟台高新区第三实验小学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申请指南

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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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政策

     1.对义务教育学生实施“两免”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小学、初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城市低保家庭和特殊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应保尽保,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生活费补助相关政策执行。

二、资助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每年9月受理资助申请,申请资助学生需填写《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认定申请表》。学校成立领导、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义务教育生活补助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通过学生银行卡或社保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三、学校学生资助部门联系电话(资助热线):0535-394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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