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中心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程序(2024年)

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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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我校就读的、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受教育者。

受助学生每学年625元。

二、资助申请及认定流程

1.部署培训:2024年9月中旬,根据莱州市学生资助教育研究室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召开级部主任、班主任会议,安排部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方法和步骤。

2.宣传发动:9月中旬,培训后,各班级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的方式,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家庭申请:9月下旬学生及学生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和《山东省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注意:施行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免申即享”政策,对符合要求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到位,让他们在“无感”中接受服务,实现学生资助“更便捷、更高效、更精准”的目标。

4.班级认定:10月上旬由班级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家庭进行全面逐一入村入户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情况在班级内进行评议认定。

5.年级认定:以级部为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对学生进行排序、评议、认定,初步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正德楼一楼公示栏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6.学校认定:学校召开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用好《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指标评价,同时结合学生现实情况进行定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全校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综合排序、平衡、审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

7.张榜公示:拟资助名单确定后,在正德楼一楼公示栏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市局汇总:经公示无异议的,统计上报,确定需资助的困难学生人数及金额。

9.组织发放:财政资金到位后,市教体局学生资助教育研究室负责将助学金打入为学生免费办理的银行卡内,组织签字手续。

三、资助管理与监督

1. 学校成立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资助工作办公室负责资助政策的制定、调整及解释工作;成立资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和执行资助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成立资助工作认定小组,负责资助学生的三级认定及公示工作。

2.建立资助档案,记录学生资助申请、审批、发放等全过程。

3.监督电话:0535-2425717,接受师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举报。做好资助工作的总结与自查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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