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中心小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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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工会主席参加,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中层干部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通常每周举行一次,列入校长工作日程,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校长办公会主要讨论、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1、年度财务预算,学校超过五千元的支出,重大基建项目等;

2、关于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

3、学校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有关行政问题。

4、中层干部会议的召开,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和班主任的聘任;

5、讨论处理工会、教代会、妇代会和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6、对教职工的聘任及学校机构的成立与撤消,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与推荐等;

7、校长认为需要通过校长办公会讨论决策的其他事项;

六、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到职后应予报告。

八、校长办公会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式,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实行弃权。如果仍然无法决定,可以由校长决定,个人意见和会议决定不一致时,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执行会议决定,不是对下传达的内容参会人不得泄露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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