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烟台市蓬莱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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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成绩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使他们在校期间能够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适应社会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成绩考核

1、成绩考核分为考试课与考查课(例:政治、音乐、美术、体育、微机公共课等)两种,考查课以合格不合格评定,考试课以百分制评定。各专业的各个学期的考试课与考查课由教务处决定。

2、成绩计算

⑴考试课的学期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总评成绩=平日的20%+期中的30%+期末的50%

平日的20%由任课教师根据单元测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及学生的学习表现在学期末以百分制向教务科提供。

⑵技能课的学期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总评成绩=平日的20%+期末的80%

平日的20%由任课教师根据单项测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及学生的学习表现在学期末以百分制向教务科提供。

⑶考查课的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单元测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及学生的学习表现在学期末向教务科提供。

3、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课程,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补考。

4、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需持请假条到教务处备案,需参加下期组织的补考。

5、对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的学生,该课程以零分计,需参加补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扣分或纪律处分。

6、对学期补考仍有不及格的课程,在实习前和毕业前各进行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的课程,则缓发毕业证。以后可参加每学期一次的补考,直到成绩及格方给补发毕业证。

三、具体要求

1、考试课的期中考试与期末考试、技能课的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各任课教师分别拟出三套不同内容的试题(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交教务处,教务处从中抽出一套进行考试,其余作为补考试题备用。

2、出题要求:难度适中,题多面广,保证大多数学生能作、会作保证学生在2/3的考试时间中有题作)。

3、考试组织,考场要求

严格组织,认真监考,单人单桌或同桌不同卷,对号入座。考场要求桌洞朝前,收拾干净。试卷密封,统一阅卷,统一登分,讲解完试卷后,交教务处存档。

四、总结表彰

每学期召开一次学习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学习成绩好的同学,以逐步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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