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烟台市蓬莱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实训管理制度

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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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校外实习学生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实习安全,顺利完成实习教学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组织

1、为强化学生实习安全领导,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招生实习就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专业专业处主任为成员的安全领导管理小组,直接领导学生的实习安全工作,处理实习安全问题,做到定期检查,防患于未然,保证实习教学安全实施。

二、安全教育责任

2、学生实习安全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校上下必须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3、各专业处教学工作中必须将安全生产教育与专业、文化及劳动技能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安全生产观念。

三、安全防范措施

4、学校在组织学生到生产经营单位实习时,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学生实习合同书》,明确双方在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

5、凡到校外实习的班级,班主任必须与学生、家长签好《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明确班主任、家长、学生的安全责任,协议书交实习就业科存档。

6、生产经营单位在接收学生到本单位实习第一周,必须按照新工人上岗前的要求,对其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本岗位的安全防范技能。

7、学生到实习单位经过培训、合格后才准予安排其上岗作业,且必须由师傅带领实习。

8、校外实习班级,离校前一学期,专业处作好实习安全生产计划,由专业处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每个同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安全生产计划。

9、离校前,由专业处组织实习动员大会,邀请学生家长参加,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生产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做到安全生产。

10、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点都派班主任或指导教师跟踪检查指导,每月汇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凡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参加人身保险,以此强化学生的安全防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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