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东风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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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账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务,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学校各功能教室,由学校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要妥善保定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教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准外借,需外借   要由校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账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在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及时调账,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账。

九、经管固定资产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须办理交接手续。

固定资产报废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报废行为,防止学校资产流失,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的报废,是指符合第三条的相关条件,经鉴定已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

第三条 固定资产报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超过正常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

(二)损坏严重,且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

(三)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在“东风岭小学固定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第五条 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受理学校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的固定资产报废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组织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理;负责固定资产报废资料的归档。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一)申报。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向总务处提交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由总务处报校领导批准后,进入报废工作程序。

(二)审核。总务处对申报的报废固定资产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并组织报废鉴定。填写《莱山区东风岭小学资产报废鉴定表》

(三)审批。

1、根据审核结果,整理固定资产报废的相关材料,报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2、总务处负责将拟报废固定资产的相关材料报请学校固定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经审定后,报校长批准。

(四)上报。

1、总务处对固定资产报废申报材料进行汇总;

2、总务处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固定资产的软件登记。

(五)调账。在资产处理完毕后,到局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报废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擅自越权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二)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批;

(三)串通作弊、暗箱操作,压价处理固定资产;

(四)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处理收入;

(五)其他造成学校资产损失的行为。

相关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保障固定资产的完整完全,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明确管理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学校各职能部门,适用于学校所需设备的购置。

三、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能独立使用、单价在人民币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含软件)且能独立完成某项具体功能的物品。

四、管理职责

1.总务处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并准备相应的固定资产采购资金;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的计价确认和计提折旧;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审核固定资产的报废。

2.总务处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具体落实核准后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3.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采购计划;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五、固定资产的购入管理:

1.固定资产的购入,总务处审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置的原因。

(2)拟购入时间。

(3)拟购入数量。

(4)对于是由于现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已到需新增的,应审核其相应的购入时间和实际折旧年限。

2、 购置申请。

(1)根据年度固定资产新增计划以及实际的使用需要,总务处详细填列《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

(2)申请表填制内容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以及购置原因等。

(3)《固定资产新增计划表》和《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在经由校长审核签字后,交总务处,并根据相应规定报教体局计财科。

3、 采购。

(1)总务处根据校长批准的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进行采购

(2)采购过程中应注意以下6点。

A、固定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性。

B、采购人员在进行供货商的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供货商的资质、能力、信誉以及质量保证体系;书面记录选择过程,并根据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厂商信誉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选择出最优者。

C、在确定供货商或者承包商后,由采购人员或有关负责人在授权的范围内与之签订合同。

D、合同应该明确规定购置固定资产的型号、性能、价格、质量要求、交货期限、结算方式等

六、验收。

总务处和所需购置固定资产的相关科室一起对购置的设备等进行验收,并开具验收报告和验收单。

七、移交

1.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总务处移交使用科室或办公室投入使用。

2.资产管理部开具一式二联的固定资产调拨单,经总务处和使用科室负责人双方签字后,一联由总务处留存,办理入账手续,一联交使用科室作为填制固定资产登记卡的依据。

八、安装。

1.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上报总务处,并经校长批准。

2.购置合同中规定供应商负责安装的,协助供应商进行安装;供应商不负责安装的,由各科室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投入使用。

九、记账。

总务处应当核对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是否相符,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及时将固定资产入账,及时上报局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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