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肃出勤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讨论研究,特制订本制度。 凡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一、出勤时间界定
1.到岗时间。领导班子、班主任、门卫早晨7:30前到校,其他任课教师7:50前到校,非午睡期间下午13:10前到校,午睡期间2:00前到校。
2.离岗时间。上午于11:30后,下午10月1日至下年4月底于4:30后,5月1日至9月底于5:40后离岗。
3.带班、值班到校、离岗时间。领导、教师在1.2.规定时间的基础上早到岗30分钟、晚离岗20分钟。午睡值班的12:30前到岗。
二、出勤纪律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视作缺勤1次处理。
1.上班期间,必须以工作为重,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闲谈、微信、qq聊天、上网浏览与教学无关的网页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2.教职员工因病、因事请假,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
3.当堂有课的教师,上课铃响时没准时进教室上课,无故延迟造成缺堂、空堂现象或中途随意离开课堂者。
4.校门口值班教师,必须于放学铃响前5分钟内准时到达各指定岗位,由当天值班领导检查,如有没按时到岗者。
5.凡学校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如全校教师大会,全校师生大会,班主会工作会,升旗仪式、教研活动等,没按时到达或提早离开者。
三、考勤办法
1.常规考勤,实行企业微信打卡的管理方式。负责考勤的领导根据教师到岗情况分上午、下午两次登录企业微信查看打卡汇总,做好出勤记录。
2.教师在岗期间,负责考勤的领导要到各处室进行抽查,抽查时不在岗,又未在处理教育教学公务者,视作缺勤;离岗前抽查时非因公不在岗者,视作早退。
3.因公出差不能到岗的人员,在企业微信审批出差,视作到岗。
4.因故迟到者,到岗时应主动在企业微信打卡说明情况,并找值班领导签好考勤簿,值班领导作好迟到记录。
5.迟到、早退或缺勤8次,按事假一天计。
四、请假规定及程序
(一)有关规定
1.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有关领导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小时计(不足1小时计作1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批准,不是特殊情况,不予批假,一学年度事假累计超过15天,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2.一般病假。一般情况病假(短期内)以病假条为准,病假条中需要说明病因及病情。如特殊情况,除病假条外,还须出具莱州市级医院的病情证明书。病假一学年累计超过30天,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条)。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3.长期病假。病假5天内的由校长审批;5天以上(含5天),由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具体程序是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持市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和证明,经学校同意,报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审批。
①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4.产假。不论是头胎还是二胎,只要是合法生育的女教职, 产假都是158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的,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病假处理。
5.男方护理假。七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6.如果产假正逢寒暑假可以顺延吗?如果产假正逢寒暑假,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婚假。3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8.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由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需要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9.产前检查。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10.流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11.教师哺乳期。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请假程序
1.凡请假半天以上者,均须写好请假条,报给分管考勤的领导。请假3天及以内者,由校长批准,超过3天者先由校长批准,再报请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
2.凡经批准后的请假条,一律由请假人交负责考勤的领导,由负责考勤的领导登记。
3.假期满后,本人必须亲自销假或续假,如未履行销假或续假手续者,将视作缺勤。
4.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可由直系亲属来校代办请假手续。
5.考勤汇总。每月1号,汇总前一个月的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学期末汇总各个月份考勤情况,月份及学习汇总表均需下发给本人进行签字确认。
(三)教职工请假期间的课程安排
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3天内由自己安排调换课程,3天以上者,由教导处另行安排。
(四)考勤结果使用
教工的考勤情况视作学校岗位任用、工作安排、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推优等的参考依据。
五、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