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来人员管理
1.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过审批允许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写明来访对象姓名、来访事由、联系电话等情况,方可进入。进入后,应有负责接待的人员专门陪同,不允许在校园内随意走动。
2.结束来访时,门卫人员应向来访人员问询,情况正常方可让其离开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外来车辆管理
1.严格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过审批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要按规范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进行登记。门卫或保安员要引导其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到指定地点,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2.学校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时,需要车辆入校,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临时性车辆停放。
3.严禁在校园内学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和驾驶无合法手续的车辆。
4.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按规定放行;出租车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5.为学校食堂或商店提供物资的送货车辆和各种施工车辆等要固定人员、固定车辆,凭相关手续进入校园,不得随意更换。
6.机动车进入校园,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凡在学校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应负全责。
7.机动车驾驶员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和公私财物,如有违反予以赔偿;车主应及时关锁好门窗,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8.学生上下学期间、课间活动期间,任何车辆不得在校内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