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对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管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教学纪律
1、上课前,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检查学生出勤、教室卫生及安全隐患,维持教室秩序,进行课前准备。
2、调课要写调课单。
3、教师讲课要注意仪表仪态,精神饱满,言行文明。着工装进入校区,讲普通话;不化浓妆,不穿拖鞋、不戴夸张首饰进教室;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要求讲课;不准课前饮酒;上课期间不准做私活、吸烟、会客、接打手机;不准不带教案或教材进入教室;不准讲或看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报刊或视频等。
4、任课教师要热爱学生,坚持正面教育,不当众训斥,更不可停课训斥个别不守纪律的学生而影响全体学生,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纪律,在课堂上应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任课教师有责任教育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要求学生上课应坐姿规范,认真听讲;不准随意下座位或进出教室;不准在教学区内喧哗或做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课堂上不得说笑打闹;严禁学生在课堂上吃零食、说笑打闹、睡觉、玩手机等。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应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不能放任自流。少数学生干扰教师上课,教师批评教育无效,应立即报告教学部,并告知家长协助处理。
(二)教研纪律
1、积极参加教研,明确考核内容:是否有课件或教案、教学目的是否明确、思路是否清晰、过程是否熟练、重难点是否突出、教法和手段是否得当、板书设计是否科学、教学容量是否适当、时间分配是否合理、是否设计有互动和鼓励措施、是否布置有作业等。
2、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工整地按时完成教学部安排的学年教学计划(含两个学期)、教学进度表、教学总结以及教案等书面材料。
3、凡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统计表或其他有时间限制的材料。
4、教师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电话回访,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家庭学习辅导情况、学校活动安排等事宜。
5、每位教师要按照要求布置、批改作业。布置作业题量要适中,并及时认真地批改,评语真实。
6、监考要按时到达,履行监考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处理违纪作弊及时、准确,试卷装订仔细,无丢失试卷现象。
7、若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情节严重者,相关责任老师取消本年度考核晋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