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南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级诊疗业务须知

日期: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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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业务须知

服务内容: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1.实行基层首诊负责制。我院对辖区内病人(除急危重症外)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和首诊科室、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科室、医生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办理转诊,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应就地抢救。

2.严格转诊办理责任制。我院双向转诊办公室(简称双转办)设在医务科,每天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双向转诊的审批工作。确因病情需要,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经本院医生首诊后,科主任审批签字,双转办应及时为其办理转诊手续,做好上转病人的审批签字、登记记录、就诊安排工作。

3.严格控制转诊率和平均住院日。乡镇卫生院转诊率不超过70%,平均住院日要控制在9天以内。转诊率和平均住院日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管理。

4.双向转诊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和规范管理转诊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畅通渠道,减少环节,明确流程,为转诊患者提供方便。

5.建立双向转诊登记本,所有双向转诊的病人本院由双转办负责登记。

合作机构: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

办理流程:

一、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基本程序

参保对象除急危重症外,就诊应遵循辖区内就近基层医疗机构首诊→ (区)市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二、双向转诊办理程序

1.上转程序:

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需上转的患者,经诊治医师确认→科室主任审批→开具双向转诊上转单(录入分级诊疗系统)→本机构双转办审批盖章登记→患者持双向转诊单至相应转诊的上级医疗机构双转办进行登记→双转办做好患者转诊信息登记及就诊安排。

对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并可减免挂号费。

2.下转程序:

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性常见病、多发病、轻症病人和康复期病人在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后,市级医院可出具药物治疗方案,下转至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治疗。

具体流程:经治医师确认→科室主任审批→开具双向转诊下转单→本机构双转办审批盖章登记→患者持双向转诊单至相应转诊的基层医疗机构双转办进行登记→基层医疗机构双转办组好患者转诊信息登记及就诊安排。对下转需继续住院治疗的患者,医保可连续计算起付线。               

联系方式:

烟台市蓬莱中医院 门诊部  0535-5712120

烟台市蓬莱区南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35-5981120


医联体业务合作单位

烟台市蓬莱区中医医院

专家介绍:刘东梅,女,硕士研究生,主治医师。就职于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心病二科(老年病科)擅长冠心病,心律失常,心绞痛,心力衰竭,顽固性高血压、心肌病等心血管疾病及老年常见病的中西医结合治疗。

服务内容: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基层首诊,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双向转诊,就是需转诊患者原则上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以越级向上转诊。

办理流程: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科室医生填写转诊单,经科主任审批后,送并到医务科、院医保办登记备案,患者或家属携“转诊单”至市医保办审核备案后,方可前往上级医院就诊。

联系方式:0535-5607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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