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流程、地点、路线及收费说明

日期: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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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办理病案复印需要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公检法等机关复印患者病历同样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二、病案复印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三、复印地点:医院住院大楼一楼西病案科复印窗口

四、病案资料复印件领取方式:①现场领取;②邮寄。 

五、复印病案资料,按照鲁发改成本[2020]910号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张(含A4、B5纸)0.5元,目前我院复印病历的纸张类型为A4、均为0.5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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