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事故的预防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类型、相关责任人。
责任人的确定本着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意外伤害无法确定责任人的以当场或首遇教师为负责人。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主要在以下方面:
1.学生上课安全。谁上课谁负责,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2.学生活动安全。谁组织谁负责,活动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
3.学生课间安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4.校园设施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相关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
以政教处作为安全管理的主要部门,配合值日行政领导,协调学校各部门配合,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原则,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和安全事故处理。
四、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伤害等级程度和处理程序
(一)、伤害事故等级程度的判定:
1.一般伤害事故:轻微的碰擦等导致的皮外伤等。
2.伤情较重事故:个别学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与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首遇教职工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班主任(班主任要迅速通知家长)、值日行政领导和政教处。
2.值日行政领导、首遇教职工、班主任、政教处值班人员,根据伤害事故等级,及时决定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1)一般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首遇教职工立即报告班主任,并由校医进行处理或者直接送医院,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同时报告值班领导和分管校长及校长。
(2)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职工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当天值日行政领导、班主任、政教处。并视情况紧急程度可直接拨打120,或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直接护送当事人到医院寻求救治,必要时寻求警力支持。在无力救助时,保护现场,不轻易搬动伤者。
第二步:值日行政领导、政教处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与首遇教职工汇合,指导救治工作。若情况严重,直接拨打120和110等紧急电话并通知班主任赶赴医院(现场),同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在送诊途中,与家长取得联系,征询家长意见,到家长指定的医院就诊。情况危急时,直接与医院联系,要求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抢救时间。
第三步:学校领导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赶赴医院,在充分尊重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汇报教育局。
第四步:在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及时告知责任学生的家长,说明情况,并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到医院与对方家长见面,协商处理治疗事宜。
第五步:紧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学校政教处要及时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并做好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以便责任认定,进行相关处理。
第六步: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发病)学生和家长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时督促责任学生家长采取积极态度,与对方家长沟通,处理好善后事宜。
五、关于事故报告和备案记录
1.做好事故的事后报告和备案,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首遇教师负责情况说明报告,班主任和到场值班领导负责整体性报告。
2.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3.属于重大安全事故应当即报上级有关部门。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应24小时内向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区教育和体育局。
4.学校应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六、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时与教育局联系和咨询。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开学和工作等;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