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审批制度

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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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审批制度

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公务外出活动审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参加公务外出活动

1.审批范围。

(1)本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学术交流等。

(2)党组织、少先队、工会等部门组织的党政指令性公务外出活动。

2.审批内容:公务外出活动事由及目的地、组织机构、外出人员、日程安排、课务协调等。

3.审批程序及要求。

(1)外出人员需提前填写《公务外出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和校长逐级签字批准后方可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外出参加活动。

(2)《公务外出审批单》一式二份,外出人员和办公室各执一份。集体外出人员填写在一张表上。

(3)外出学习活动没有明确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前往目的地实际情况与学习内容不相符合的,无隶属关系的各类组织(包括各类行业和协会组织)举办的外出活动以及因工作需要不宜外出学习的一般不予审批。

4.相关要求。

(1)教职员工在外出前应考虑自身身体状况,确保外出期间无重大疾病不影响参观学习。

(2)经批准外出的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原审批的内容执行,逾期未返校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并执行学校考勤管理办法。

(3)教职员工在准假外出前,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外出期间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4)教职员工回校后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学习培训情况,并根据要求写出汇报材料。

(5)教职员工在外出参观学习期间,要服从带队领导的安排和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及交通安全。

(6)凡隐瞒实情,未获批准擅自外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教师带领学生参加公务外出活动

1.审批范围: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比赛、竞赛等活动。全班性、年级性、全校性的外出活动不适用于此制度。

2.审批内容:外出事由及目的地、组织机构、外出人员、日程安排、课务协调等。

3.审批程序及要求。

(1)外出教师需提前填写《公务外出审批单》,外出学生需提前填写《学生外出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和校长逐级签字批准后方可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外出参加活动。

(2)《公务外出审批单》和《学生外出审批单》一式二份,带队教师和办公室各执一份。集体外出人员填写在一张表上。

4.相关要求。

(1)活动组织者或带队教师要制定外出活动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活动组织者或带队教师要履行告知家长义务,活动前必须征求家长意见,并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组织学生参加。

(3)活动组织者或带队教师要将活动计划向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通报,要对参加者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风险提醒,确保参加人员知晓活动内容、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

(4)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外出纪律,带队教师要加强活动监管,不允许学生分散行动、任意延伸行程和改变活动地点,不得安排到有潜在危险的地方活动。

(5)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实施活动,严格遵守时间、纪律、任务要求,认真做好集合、整队、清点等工作。

(6)活动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带队教师要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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