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烟台市区2024-2025年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4〕43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每年,随着采暖季到来,燃气企业天然气采购价格明显上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规定,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实行联动。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上游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研究确定烟台市区(不含蓬莱区)2024-2025年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
二、决策依据
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
三、明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
(一)收费标准
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为3.75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在最高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有关事项
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各项价格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保供责任,保障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需求。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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