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标准
1、工作时间统一着装、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2、热情接待来电、来访,一般性问题处理不超过30分钟,供热期间各运行处24小时值班。
3、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客户,听取客户对供暖质量、服务态度等意见和要求,改进工作方法,做到优质服务,达到用户满意。
4、坚守工作岗位,保证用户随时联系。
5、尽职尽责为用户服务、为群众解难,使用户满意、让政府放心。
6、树立廉洁服务意识,不吃请、不受礼、遵纪守法,文明服务。
7、暖费交纳方式:微信、支付宝、微信公众号或现场,交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15日。
二、供热质量
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5.8℃)、 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 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供热期间
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热时间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若政府部门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