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工作、学习、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爱娟
副组长:李辉 谭晓玲
成 员:各处室中层、各班主任
二、信息报告
1.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课内外发生的由当事人直接向班主任、年级主任、政教处、值日领导和分管校长报告。
2.凡出现重大恶性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年级主任、分管校长必须及时报告校长,由校长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有必要,还要向公安机关报警。
三、应急与处理
1.接报后,有关领导、值班人员、应急处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其他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2.由现场职务最高者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按照程序逐级向上报告,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3.不管是什么样的校园意外伤害,伤者要及时送医务室或医院治疗,并组织老师和学生进行护理,直至移交给家长为止。
4.如是校内殴斗事件,立即向校安全办和保卫科报告,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 “ 110”或派出所电话。
6.应急处理过后,学校应组织力量介入调查或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发原因。
四、要求
1.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年级或班级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领导提前提出申请,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学校要对学生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应急储备金,存放在财务中心。
5.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及相关负责人不得关闭手机,保持联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