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服务内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二)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预防接种管理;预防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服务内容: 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孕早期健康管理;孕中期健康管理;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或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检查发现;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健康体检。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内容: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健康体检。
(九)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结案评估。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服务内容: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儿童中医调养。
(十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公卫科室联系电话:0535-2763859
公卫科室负责人: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