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定义
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垃圾清运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者或携带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者或携带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还包括被这类病人抓伤、咬伤等,有可能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的情况。
二、组织管理:
组 长:曲丽红
成 员:仲杰 王晓丽
三、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从伤口近心端向远心方向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不具备清创条件的部门,立即去外科进行处理。
(二)发生职业暴露医务人员应认真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告感染管理科。
(三)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对受伤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和登记,同时督促受伤者进行相关检查和处理。经分管院长签字,由检验科负责相关感染指标的检测。具体登记的内容包括: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丙型病毒性肝炎职业暴露是否抗病毒治疗;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四)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经局部处理后,根据相关检测等具体情况按以下程序处理
1、医务人员发生乙型病毒性肝炎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方法
第一种情况:医务人员未曾接种乙肝疫苗
经检测暴露源HBsAg(+)、Anti-HBc(+),医务人员HbsAg(-)、Anti-HBs(-),且未注射疫苗,应在24小时内肌注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效价200IU/ml),HBIG注射愈早愈好,最晚不得超过48小时。并一周后接受乙肝疫苗全程接种,按0,1,6月方案,每次10ug 肌注。对暴露后经接种处理的医务人员分别于三个月、六个月、一年进行血清学追踪。
第二种情况:医务人员已接种乙肝疫苗
(1)经检测暴露源HBsAg(+)、Anti-HBc(+),医务人员HbsAg(-)、Anti-HBs(-)已完成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或产生抗体但抗体滴度<10IU/ml,应在24小时内肌注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效价200IU/ml),HBIG注射愈早愈好,最晚不得超过48小时。并补一剂乙肝疫苗。对暴露后经接种处理的医务人员分别于三个月、六个月、一年进行血清学追踪。
(2)经检测暴露源HBsAg(+)、Anti-HBc(+),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正接受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应在24小时内肌注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效价200IU/ml),HBIG注射愈早愈好,最晚不得超过48小时。并继续完成乙肝疫苗注射。对暴露后经接种处理的医务人员分别于三个月、六个月、一年进行血清学追踪。
(3)医务人员已接种乙肝疫苗,并产生抗体且抗体滴度≥10IU/ml,不需要注射乙肝疫苗或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只需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追踪。
第三种情况:医务人员HbsAg(+),不需要注射乙肝疫苗或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只需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追踪。
2、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方法
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立即遵照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卫医发〔2004〕108号文)的规定,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医务人员确定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时,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联系芝罘区防疫站艾防科6636995,调配药品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1)用药时间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用药原则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3)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①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②强化用药程序: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4)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院感染管理科给予随访和咨询。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3、丙型病毒性肝炎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方法
医疗操作中发生丙型病毒性肝炎职业暴露后,如明确暴露源为HCV感染者,建议暴露后医务人员立即进行抗-HCV检测,留取抗-HCV本底资料;抗-HCV阳性者应进一步检测HCV RNA, HCV RNA阳性者建议进行干扰素+利巴韦林的标准抗病毒治疗;抗-HCV阴性者于暴露后12周再次检测抗-HCV,抗-HCV阳性者应进一步检测HCV RNA。HCV RNA阳性者建议进行干扰素抗病毒治疗;HCV RNA阴性者于暴露后24周检测抗-HCV和ALT,并进行跟踪管理。
4、梅毒职业暴露后预防措施:
病人TP(+),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TP(-),院感科会同相关专家对医务人员感染风险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给予抗生素预防治疗。推荐长效青霉素240万单位,每周一次,每侧臀部注射120万单位/次,连续注射两周。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红霉素等。停药后3个月追踪梅毒抗体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