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教育助学体系的不断完善,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教育资助政策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完善工作机制。
1、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学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教育助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范实施本单位的教育助学工作,并承担拟定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审定受资助学生名单、监督指导资助资金发放等工作,努力确保资助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特成立遇家完小学生资助工作校级领导小组
组 长:于梅 (校长)
副组长:杜建昉(副校长)
成 员:于玲及各班班主任
2遇家完小资助工作班级认定小组分工及职责
组长:段晓凤 管帅娟 于国峰 杜建昉
于振涛 许娟 胡英 王雅旌 于玲 马广良
徐丽红 吕志红
职责:负责各班资助工作的宣传发动,负责上报各困难学生的申请表及指导小组成员做好相关记录。
二、资助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三、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因家庭困难而无力负担生活费的学生。
3、下列情况优先资助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2)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如车祸等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子女。
(4)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四、资助申报申请程序
⒈每学期开学时,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学校的资助政策
2、公开资助信息
3、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每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填写《贫困学生申请表》,交给学校。
4、学校评议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的有关情况认真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内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⒌上报。学校将贫困学生登记表向资助中心上报,由资助中心审核认定。
龙口市东莱街道遇家完小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