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物资的采购必须按国家相关采购规定执行,单笔业务达到招标额度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1、申请
库房及科室根据自身需求提交采购申请至后勤保障部,超过采购限额的由后勤保障部组织可行性论证。经院委会及理事会审议通过由采购招标部接收采购订单后安排采购计划。
2、采购
①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部根据物资的价格、质量、性价比等情况,选择3——4家供货商,在相对固定物资价格的基础上与之签订时段供货协议,采购人员按要求定期向供货商报送物资配送计划,协议期满后再次组织考察,重新确定供货店和物资价格。同等情况下,原供货店有优先供货权。
②零星(含急需)物资的采购:由采购招标管理部组织采购。
③超过采购限额的经院委会及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符合院内采购标准的,采购招标部按照后勤保障部提供参数在招标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3-5家供货商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招标工作。开标结果上报招标管理委员会,由招标管理委员会确认中标单位,经医院三重一大后上报理事会通过后上报上级单位,并签订合同。
④需报市财政局备案后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经院委会及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采购招标部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工作,结果上报招标管理委员会,由招标管理委员会确认中标单位,经医院三重一大后上报理事会通过后上报上级单位,并签订合同。
3、到货
供应商根据购单带随货同行送货单和发票将物品送到指定仓库,保管员、采购人员根据送货单和发票同时对货物进行接收和查验,并按要求全部录入系统,财务根据发票和采购申请单进行核查验收。
4、验收
①常规后勤物品由招标管理部组织相关科室共同验收,专业用品由申购部门负责验收质量,后期保障管理部做入库领用登记,财务部监督完成。物资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部门必须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工作组应要求供货商重新调换所采购的物品,招标管理部应及时追踪,并在规定时间内保证更换到位。
②《送货单》的验收签字作为大宗物资采购的付款依据
5、付款方式
按财经制度相关规定或合同条款执行。
三、供应商管理
①对符合医院要求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收存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工商注册号、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经办人、电话及传真等基本信息。
②与长期固定供应商的合作协议一般一年一签。
③确定相对固定的供应商后,在分批采购时还需要进行即时的比价,同时可以引进固定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参与报价,以降低物资采购价格。
4、物资管理
①工作组办公室应按月建立物资采购管理台账,并保存采购申请批复文件、采购询价会议纪要、供货合同等原始记录。
②物资的购买及领取应办理出入库手续,入库物资必须进行验收,以确保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