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努力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每个师生员工要积极行动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对突发事故要及时报告,现场的任何师生都有权有责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及时处理并报告。
三、全体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意识,特别是实验课、微机课、体育课、体育训练、课间操、比赛、走出学校的社会实践、素质教育活动等,教师必须到位,规范授课,严密组织,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措施等等。
四、学校各年级组、教研组、班级不仅必须贯彻学校的安全制度,还要有符合具体情况的安全规定,以制度确保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开展校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严格实行组织者书面审批制度,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禁止带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的危险品进入校园,学生不得在有危险的场所玩耍、嬉戏,严禁攀越围墙、栏杆,严禁私自接电。
六、讲究卫生,不吃脏、变质的食品水果,要特别注意辨别包装食品的真伪,禁购“三无”食品,不要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处购买小吃或食品。
七、禁止学生下河、塘、堰洗澡。
八、遵守交通规则,不吊车、追车;不坐无证件、无保险、车况不好的车;不骑自行车上学回家;不在公路上嬉戏、玩耍。
九、各班主任认真对学生进行晨午检,如果发现学生有病,立即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医;若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学校。
十、教师是教育下一代的,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安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凡是因为以下原因,造成责任事故发生的,均为失职行为,其责任人该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如果因之使学生受到伤害1人以上,该年度考评为“不合格”;如果因之使学生致死1人以上的,三年考核为“不合格”;若触犯刑律的,交与司法部门处理。
(1)班主任活动前未进行安全纪律教育的;
(2)教育教学活动未注意安全因素的,未起到监督作用的;
(3)发现事故苗头没有及时阻止的,事故发生未果断制止的;
(4)率领学生外出活动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的;
(5)私自换课的,提前下课或放学的;
(6)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7)私自利用节假日要求学生到校开展活动的;
(8)对学生私下辅导、补课的;
(9)面对学生求助不以理睬;
(10)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