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3-02122 成文日期: 2023-04-1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环保热点问题督办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2023年4月11日,共15件)

日期:2023-04-11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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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2023411日,共15件)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行政污染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基本情况区域类型属实
120230315-1烟台市福山区清洋街道办事处德胜商城对面的福利莱小区23楼北边地下车库加工金属制品,噪音扰民。福山区噪音3月20日,福山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及清洋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福山区德胜商城对面的福利莱小区23号楼北边无地下车库。23号楼北原是小区锅炉房,现在用做仓库,前期改造时修缮门窗,切割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现已完工。了解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及附近居民,都称地下车库没有加工点。
    2.3月20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附近有加工金属制品现象。

不属实
后期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将会同清洋街道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巡视力度,杜绝小区内加工点噪声扰民现象。举报人也可直接联系我单位(联系电话6319076)补充相关线索,我单位将第一时间赴现场检查处理。
220230317-3福莱山街道,奇山路云泽大厦门口进去大院内小院,烟台麦特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不定时生产,所有生产污水不经处理排入下水道。开发区 2023年3月20日,开发区管委安排生态环境分局对投诉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烟台麦特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奇山路9号院内2、3号,两个建设项目《年兑、分装 150 吨鲜酒项目》、《食品添加剂、淀粉制品、调味品、饮料制造及工程实验室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排污许可证实行登记管理,证书编号: 91370600670519047M001V。现有工程鲜啤酒生产工艺:啤酒浓缩麦-调制-储存-过滤-罐装-成品。生产工艺无废气、固废产生,生产废水包括两部分: 1.提取用水,经回收利用;2.冲洗地面水,通过车间水渠流入污水站处理达标排放。污水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A 池-0 池-沉淀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每季度检测一次。
    二、现场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自2023年3月6日因设备检修,停产至今,但因需清洗地面,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水站正在运行,运维记录较为完整。执法人员现场调阅近期污水检测报告,显示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偷排污水等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如有实质证据,可与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6396300。

属实
320230317-4广州路10号内2号车间,清洗液压油缸产生的废水,每个月一次偷排至车间东南角的排水沟内。开发区    2023年3月20日,开发区管委安排生态环境分局对投诉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烟台亮远液压技术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10号内2#车间,主要生产项目为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生产工艺主要为车床、铣床、加工中心等机械加工。项目无生产废气、废水外排。排污许可实行登记管理。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3年3月20日,执法人员对烟台亮远液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投诉中所说的偷排清洗废水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如有实质证据,可与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6396300。检查发现企业正南角2#车间外的一处雨水井、雨水篦子内有白色液体,底有少量类似泥浆沉淀物。雨水篦子表面有白色的固体残留物,该痕迹自雨水篦子地面一直延伸至该企业车间内部。企业现场负责人自述公司因要刷地坪漆,3月17日对地面进行打磨。打磨机自带水箱,加水打磨后,地面形成泥浆,清扫、收集泥浆后放在车间门口静置,简单沉淀后直接将上层水倒入了车间门口的雨水篦子,沉淀后的泥浆仍堆积在车间门口。 针对此问题,执法人员已立案开展调查。
   
基本
属实
    已要求企业当日对该处雨水井、雨水篦子内污水进行清理、对地面固体痕迹进行清理。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将污水排放或倾倒至雨水管网中。
420230320-8穴坊镇西躬家庄村,村西50米非法加工石子,扬尘污染。莱阳市大气    2023年3月23日,莱阳市组织穴坊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应的为穴坊镇西躬家庄村石子加工点,位于村西50米,无环保手续,穴坊镇政府曾于2022年12月对该加工点断电并责令其停产。现场核查时断电未恢复,未发现生产痕迹,但院内有石料露天堆放,易造成扬尘污染。
属实    穴坊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责令加工点负责人对裸露的石料进行覆盖,并于10日内拆除相关设备。目前,该点位已不具备生产条件,石料已全部覆盖,设备正在联系相关工作人员拆除。下一步,穴坊镇政府将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其死灰复燃。  
520230322-26高格庄镇大薛村村东侧前书记非法开采山石,破坏生态环境。莱阳市其他    2023年3月24日,莱阳市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高格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大薛村前书记在村东非法开采山石,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实际是莱阳市高格庄镇大薛村的土地整治项目。该项目由莱阳市高格庄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向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高格庄镇大薛村土地整治项目申请。2018年4月2日,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莱阳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实施土地整治及提质改造项目的申请》。2018年4月4日,莱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2018年4月9日,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则上同意莱阳市高格庄镇大薛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总体规模23.87公顷,其中以未利用地为主,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后新增耕地13.65公顷。项目施工单位为莱阳市中古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平整土地,换填种植土等工序,达到整理成耕地的目的。
    针对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在未经莱阳市政府同意纳入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处置的情况,宋承刚私自向外运输,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宋承刚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莱自然资规罚字(2021)86号〕,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元整,共计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元整。2021年6月9日,宋承刚与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资产交易合同〔(2021)年(3)号〕,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持有的莱阳市高格庄镇大薛村提质改造项目施工产生的一批土石方有偿转让给宋承刚,该标的评估价值玖拾伍万捌仟贰佰零陆元肆角零分(95.82064万元),转让行为已经莱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同意。
    目前土地整治项目因缺少种植土回填,导致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现场为荒地,有些许杂草,项目区东边低洼处存在积水,暂未达到土地提质改造方案的要求。
不属实    下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协调督促高格庄镇人民政府尽快完成项目复垦,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达到复耕条件,预计2023年12月之前完成。同时根据项目用地审批用途,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借项目之名行盗采资源之实等违法行为。
620230327-21古柳街道办事处南李家疃村道路上垃圾遍地,随意倾倒,污染环境。莱阳市其他    2023年3月30日,莱阳市组织古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为莱阳市古柳街道南李家疃村,该村原有五处垃圾存放转运点,其中位于村东的转运点于2022年年底合并到其他转运点,合并后附近村民仍继续向此处存放生活垃圾,导致垃圾堆积洒落到路面上。
部分属实    古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责令南李家疃村及时清运此处的全部垃圾,3月30日下午已完成垃圾清理工作。后续,古柳街道办事处将督导村庄按时清运垃圾,切实保护好周边环境卫生。
720230327-17朱桥镇史家村村中间西侧养牛场,粪水直排河道污染环境。莱州市
2023年3月29日,莱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农业农村局、朱桥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被举报养牛场系朱桥镇史家村史某涛养牛户,该户现存栏繁育牛10头,小牛5头,为非规模化养殖。该养牛户牛圈外建有沉淀池,养殖废水(主要为牛尿)全部收集至南侧沉淀池内,牛粪集中装车,定期拉运还田,现场未发现粪水直接向河道排放情况。
不属实
820230329-5烟台莱州市莱州市金城镇原家村花山庙村北200米,中联水泥厂和鸿铖集团,将黑色固体物填埋至村北、村东等地。群众对黑色固体物进行检测显示重金属严重超标,当地环保部门回复说都达标,但是未出具检测报告。要求彻底查处,确认黑色固体物掩埋是否造成污染,周围树木大面积死亡是否是其污染导致的。莱州市固废2023年3月29日,莱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金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3月29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工作人员与信访人进行见面,将前期检测等情况进行答复,并与信访人共同对现场进行查看,信访人反映地点位于鸿铖矿业和中联水泥厂区北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在北侧墙外设置排水口,无企业废水外排现象,鸿铖矿业和中联水泥分别建有封闭大棚,企业的原料及尾矿等固体物分别存放于相应储料大棚内。对信访人在反映地点使用机械进行挖掘的沙土及渗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取样。经检测,挖掘沙土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达到了第Ⅰ类工业固体废物标准,渗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
不属实
920230327-1大窑街道南莒城村,村东山上大型养鸡场,养殖污水随意排放污染饮用水。牟平区    2023年3月31日,大窑街道办事处、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农业农村局共同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反映的养鸡场为牟平区凤润养鸡场,地址为大窑街道南莒城村。牟平区凤润养鸡场于2020年4月3日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审批,2022年12月28日,养鸡场进行了自主验收。主要从事肉鸡养殖,养殖规模为年出栏肉鸡300万只,属于规模化养殖,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属于登记管理。该养鸡场现有17座养鸡大棚,每座养殖大棚建设了一处鸡粪暂存大棚,鸡粪每日由山东仙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建设了2处共约1500立方米的污水沉淀池和1处日处理能力1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刷棚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养鸡场区西北侧约1400立方米的防渗皮囊污水收集池内暂存,再撒入生物菌种进行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使用。现场检查时,该养鸡场处于停歇养状态,现场无污水外排。经查,2022年6月底至7月初因强降暴雨,牟平区凤润养鸡场场区内积存的雨水疏通不及,部分鸡粪被雨水冲刷经场区的雨水管道流入水塘内。2022年7月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对牟平区凤润养鸡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该养鸡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2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8日,烟台市牟平环境监控中心对南莒城村现使用的地下饮用水井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pH为7.0,氨氮为0.486/L,耗氧量为1.23/L,硝酸盐氮为16/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另外,南莒城村委、大窑街道办事处分别于2022年4月、5月委托山东华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水井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检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限制。
属实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要求该养鸡场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同时,大窑街道、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农业农村局将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力度,对各类非法排污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020230321-6高陵镇双山屯村村西养鸡场正在拆除,粉尘污染严重,离居民水井很近。牟平区大气2023年3月23日,高陵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诉求人所述双山村村西养鸡场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该处为高陵镇双山屯村仙坛种鸡场,正在进行拆除工程,该工程前期经过仙坛公司公开招投标,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中标。前期,高陵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全程做好防尘降尘措施。对此,在拆除过程中,施工单位采取罐车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力争最大限度降低粉尘污染,目前拆除工作已完成。另外,距离拆除现场周边最近水井大约100米,未发现粉尘污染水井问题。属实下步,高陵镇将持续开展日常检查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收尾清理阶段,严格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切实有效降低粉尘污染。
1120230322-6王格庄镇前松椒村内,中嘉矿业,粉尘污染严重。多次举报未果。牟平区大气2023年3月24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会同王格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诉求人反映的中嘉矿业全称为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产生粉尘的环节为露天采矿和矿区至选矿厂之间的道路扬尘。1.针对粉尘污染问题,该公司制定了防尘工作管理规定,宋家沟矿区穿孔设备配备捕尘装置,爆破前和爆破后分别对爆堆进行洒水降尘,铲装作业前对铲装货堆进行二次喷淋洒水;在矿区出口处设置了自动感应喷淋装置,对运输车身进行喷雾降尘,设置了沉沙池对车轮进行清洗。该公司在前松椒村南侧修建一条矿石运输专用水泥道路,并配备道路清扫车及洒水车,采取洒水、清扫降尘。矿区及拉矿道路设置了扬尘噪声实时监测系统,并委托中介机构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经现场查阅扬尘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但是,现场检查发现,矿石运输专用水泥道路因长时间运输车碾压,破损严重,易出现扬尘情况。
2.关于举报人反映“多次举报未果”的问题。经查阅牟平分局信访记录,2022年度至今共受理该公司关于粉尘污染投诉问题3件,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均对信访投诉件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
属实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增加洒水频次及路面清扫次数,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另外,为进一步解决道路扬尘问题,该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初对矿石运输专用水泥道路进行重新修整。
1220230324-7观水镇许家村,村东山上挖山,破坏山体。运输车辆扬尘污染严重。牟平区大气、其他2023年3月28日上午,观水镇政府、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对许家村东山进行调查核实:
1.针对破坏山体问题。该处为烟台市牟平区六湾坡矿区1号钠长石矿,2009年3月,原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对该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由烟台昶昱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竞得,2009年6月首次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706002009067130023819,有效期限自2009年6月22日-2014年6月22日。最后一次采矿许可证号为C3706002009067130023819,有效期限自2014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2日,生产规模5万吨/每年。该矿到期后停止开采,因其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的意见》(烟政办字〔2018〕89号)的要求,区自然资源局未受理其延续的申请。该矿到期关闭后,区自然资源局不定期对该矿点进行巡查、检查,未发现其有违法开采行为。2021年9月,在现场加装两部监控,杜绝了非法采矿问题发生。
2.运输车辆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现场堆放的矿产品为矿山有证期间开采,其来源合法。依据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和矿产资源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7月30日下发)要求,2023年3月2日,烟台鑫汇矿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牟平区政府成立的公共交易平台)与观水镇政府及储砂石所有权人签订了砂石营销协议,之后将在观水镇政府和公共交易平台公司共同监管下进行营销,此举符合牟平区砂石管理规定。2023年3月2日开始,储砂石所有权人对涉及的砂石料进行间歇式拉运作业。但因矿区进出硬化道路(距离最近村庄大约150米)年久失修,存在破损现象,导致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属实针对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问题,观水镇政府要求储砂石所有权人在运输过程中,对道路进行常态化喷洒水作业,确保最大限度降低粉尘污染问题。
1320230323-12新港街道办事处赵格庄村村北侧造船厂夜间用沙打漆,噪音、粉尘污染严重。蓬莱区大气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新港街道办事处赵格庄村村北侧造船厂喷漆与打砂”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实,安丰船业(山东)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左右租赁蓬莱市顺安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厂地,从事船只修理。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05年11月24日经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20年9月12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安丰船业(山东)有限公司租赁该造船厂后进行了检修,一直未生产,2023年3月19日,该公司将一艘公务船(长巡2019)拉上坞道,准备进行修理试生产。3月23日上午8时左右开始对船只进行喷砂除锈与喷漆作业。
属实    接投诉举报后,3月23日下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对安丰船业(山东)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向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其停止露天喷砂除锈与喷漆作业。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完备前,不得从事喷砂、喷漆工序的作业。
    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现场核实,安丰船业(山东)有限公司喷砂除锈与喷漆工序已停止作业。
1420230322-25金岭镇山上李家村村西500米,华顺金素有限公司,排放烟气,气味刺鼻。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招远市大气  3月23日,招远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信访反映的企业“华顺金素有限公司”实为山东华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金岭镇工业园区,距离山上李家村西约300米,主要生产项目包括年处理4000吨烟道灰项目和冶炼固体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项目,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主要产品为铅铋合金、冰铜、海绵铜、硫酸锌等,主要原料为含铜废物、含铅废物、含锌废物、有色冶炼废物、氰化尾渣等。企业废气主要为熔炼炉废气和回转窑废气,年处理4000吨烟道灰项目熔炼废气经布袋除尘+石灰石膏脱硫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冶炼固体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项目熔炼废气和回转窑废气经电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脱硫处理后,通过9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口安装了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
  2.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企业年处理4000吨烟道灰项目于2019年11月停产至今,冶炼固体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项目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及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均正常运行,查阅企业2023年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无废气超标排放现象,厂区周边无明显的刺鼻气味。因企业于2022年12月21日停产,2023年3月10日开工生产,3月2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废气进行了检测,目前样品正在分析中,尚未取得检测报告。经查阅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于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8日和2022年12月8日出具的废气检测报告,数据显示,有组织废气检测指标均符合《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指标均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3月24日,走访距离企业最近的山上李家村村民,村民表示日常生活中未闻到明显刺鼻气味。
部分属实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开展后续工作。
  2.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520230322-28夏甸镇下东庄村,村干部在杨松建和赵丰华门前河道内挖沙出售,用建筑垃圾填埋河道。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招远市
  3月27日,招远市政府组织夏甸镇政府、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河道挖沙出售问题。3月27日,夏甸镇政府、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人为夏甸镇下东庄村民宋某莲,其反映的“河道采砂”点位为招远市夏甸镇下东庄村南河道内一处水湾(水面约20 m2),周边长满杂草,无现场挖沙痕迹,经走访了解,该处水湾为多年以前村民抗旱灌溉所挖。举报人多次反映在2016年农业推广中心实施千亿斤粮食项目期间,下东庄村杨某建在此处挖过沙,但只是举报人自己表述,没有任何证据。经查证村级以及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均未发现有举报人反映的情况。目前此现场已非当年挖沙现场,挖沙行为也无从考证。
  2.建筑垃圾填埋河道问题。经现场查看,举报人反映的点位,现状是一条跨河生产便道,现场无建筑垃圾。
  3.经走访,因80年代初土地纠纷问题,杨某建把宋某莲丈夫打成轻伤(她本人也反映该问题),她先后到夏甸镇政府、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以非法打人、非法挖沙(河道外200米左右)、河道内采沙和填埋建筑垃圾等问题不断上访举报,要求处理杨松建和给予经济补偿。目前,夏甸镇政府正在与信访人进一步沟通协调,力求尽快化解有关矛盾。

不属实

附件2: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序号县    (市、区)受理举报数量(件)已办结(件)责令整改(家)立案处罚(家)罚款金额(万元)立案侦查(件)拘留(人)约谈(人)问责(人)公开 情况
来电来信合计属实不属实合计行政刑事
1莱州市20202200000000已公开
2莱阳市30321300000000已公开
3开发区20211200000000已公开
4福山区10101100000000已公开
5蓬莱区10110100000000已公开
6牟平区40440400000000已公开
7招远市20211200000000已公开
总计
15015961500000000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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