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发动。
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一封信、QQ群、微信群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组织动员贫困家庭学生与家长提报助学金申请。
2.个人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在9月10号前,由学生或家长带《莱州市义务段学校教育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上面部分由学生或家长填写,下面部分由学校填写)、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的索引页、父母页、学生页)、以及贫困证明材料(低保证、烈士证、残疾人等证件)及2份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申报登记。学校负责验证后将原件归还,保留两份复印件存档。符合外来务工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外来务工就学证明材料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可纳入资助范围。
3.走访调查摸底。
由班主任对本班提出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初步确定本班受资助学生名单,并留有详细走访调查记录。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调查小组”。摸底过程严格按照《莱州市困难家庭认定方案》的认定原则执行。
4.学校研究。
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学校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平衡排序,剔除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最终确定本校拟受助学生。
5.张榜公示。
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资助人数也报资助中心了,在学校宣传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6.汇总上报。
将《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费学生信息汇总表》、明细表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